杭州法院创新破产保护机制 为科创企业构筑司法"安全网"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破产法庭日前召开新闻发布会,正式发布关于强化科创企业与科创人才破产司法保护的行动方案。

这一举措标志着杭州在探索科技创新与破产审判融合发展方面迈出重要步伐,为优化区域创新生态、完善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了新的制度供给。

科技创新领域高风险与高收益并存的特性,决定了科创主体在发展过程中不可避免地面临经营困境。

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池海江指出,当科创企业和科创人才遭遇经营挫折时,如何实现困境主体的有效救治或平稳退出,如何盘活技术、人才等关键创新要素,如何营造鼓励创新、宽容失败的社会氛围,已成为破产审判工作必须回应的时代命题。

据介绍,此次发布的行动方案构建了系统化的保护框架。

在前端预防层面,着力建立科创主体破产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早期识别和介入,降低企业陷入不可逆困境的概率。

在中端审理环节,探索符合科创企业特点的多元化破产保护规则,针对性地解决技术资产评估、知识产权处置等专业性难题。

在后端治理阶段,注重提升破产保护的整体效能,确保困境主体能够真正实现重生或有序退出。

实践成效印证了这一司法保护机制的价值。

自2019年成立以来,杭州破产法庭已运用预重整加重整等创新方式,成功救治科创企业20余家,累计化解债务超过70亿元。

以某大型通信公司破产重整案为例,通过司法重整程序,该企业直接化解近30亿元债务,稳定就业岗位2100余个,有效维护了1700余户债权人和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使这家一度深陷债务危机的科技型企业重获发展生机。

为进一步提升服务效能,杭州破产法庭同步启动科创企业科创人才破产法治服务工作站。

该工作站依托专业破产管理人志愿者队伍,为企业提供咨询辅导、庭外重组、和解协调等多元化服务。

华立集团股份有限公司首席法务官张新楹认为,工作站的设立使企业既能获得前置性风险防控指导,又有机会通过庭外程序开展自救,最大限度减少破产程序对企业正常运营的冲击。

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五庭庭长、二级高级法官徐峻峰对杭州破产审判工作提出三点建议:一是加强前沿探索,形成可复制推广的制度规则;二是凝聚多方合力,健全护航科技创新的破产公共服务体系;三是塑造专业品牌,持续擦亮科技创新破产司法保护的特色标识。

从更宏观的视角审视,杭州破产法庭的创新实践,不仅是对困境科创主体的具体帮扶,更是在制度层面为区域创新发展提供支撑。

通过完善破产司法保护机制,既能帮助暂时遇困的优质科创企业渡过难关,保护创新资源要素不因企业破产而流失,又能促进市场主体有序退出,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这种宽容失败、鼓励再创业的制度环境,对于激发全社会创新创业活力具有深远意义。

创新需要勇气,也需要制度托底。

以破产司法保护为支点,把失败风险纳入可预期、可处置的法治轨道,既能为市场主体提供再出发的机会,也能推动低效产能和无效资源及时出清。

让救治更高效、退出更有序、要素更顺畅流动,才能在宽容失败与鼓励创新之间形成更稳定的平衡,为高质量发展积蓄长期动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