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网络主播偷逃税款逾216万元被查处 税务部门重拳整治文娱领域税收秩序

近年来,网络直播与短视频经济快速发展,主播通过广告合作、带货佣金、流量分成等渠道获得收入,成为新业态的重要组成部分;此外,部分从业者税法意识淡薄、申报不规范等问题也随之显现。重庆市税务部门近期通报的两起案件,反映出对新业态税收征管持续加力、对违法行为依法从严处理的明确导向。 问题:通报显示,网络主播彭煊之2021年至2023年间从事短视频创作、接拍商务广告等经营活动,采取隐匿收入、进行虚假申报等方式,少缴个人所得税、增值税等税费共计216.32万元。税务部门于2025年11月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415.05万元的处理处罚决定,相关款项已追缴入库。另一起案件中,网络主播杨遂娃在2022年至2024年期间直播带货取得佣金收入,同样通过隐匿收入、虚假申报少缴增值税、个人所得税等税费101.64万元,税务部门依法作出追缴税费款、加收滞纳金并处罚款共计181.40万元的处罚决定,相关款项亦已追缴入库。与此同时,相关平台对涉事账号依据规则采取了禁言等处置措施。 原因:从案件呈现的手法看,隐匿收入与虚假申报仍是新业态偷逃税的典型路径。一上,主播收入来源多元,既有平台结算款,也有品牌方广告费、机构代收代付等,资金流与合同流更为复杂,给规范核算与依法申报带来挑战;另一方面,少数从业者存侥幸心理,试图通过拆分收入、体外收款、虚列成本等方式规避监管。此外,MCN机构、经纪团队、代账服务等环节若缺乏合规管理,也容易在“高增长、高变现”的压力下诱发不规范操作。值得关注的是,本次稽查线索来自税收大数据分析,说明在数字经济背景下,税务部门依托数据比对、风险模型和跨部门信息协同,已具备对异常申报进行精准识别的能力,违法空间持续收窄。 影响:依法查处案件具有多重效应。对涉事个人而言,除补缴税费外,还需承担滞纳金和罚款,经济与信用成本显著上升,并可能面临平台限制、商业合作受阻等连锁反应。对行业而言,案件表达出“流量不是法外之地”的明确信号,有助于纠正“唯流量、轻合规”的畸形激励,推动新业态在阳光下运行。对社会层面而言,税收是公共服务的重要财力来源,依法纳税是公民与经营主体的基本义务。通过持续曝光典型案例、强化震慑,可继续维护税收公平,保护守法经营者的正当权益,营造统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 对策:治理偷逃税既要“查得准”,也要“管得住”。一是继续发挥税收大数据作用,围绕高风险领域建立更精细的监测指标,对高收入群体、平台结算异常、申报波动显著等情形开展分级分类管理,提高稽查质效。二是压实平台与机构的合规责任,推动平台完善收入结算、信息留存和风险提示机制,促进MCN机构、品牌方在合同签订、费用支付、发票管理等环节依法合规,形成链条式约束。三是加强政策辅导与服务供给,针对新业态从业者收入结构复杂、税收政策理解偏差等痛点,提供更清晰的申报指引与培训,帮助其建立规范账簿、依法享受扣除与优惠,降低“不会报、报不准”的制度性成本。四是对屡教不改、恶意逃税行为依法从严处理,同时对主动纠错、配合整改的情形依法依规处理,体现执法力度与温度相统一。 前景:随着数字经济持续壮大,税收治理将更加注重数字化、协同化与常态化。一上,数据共享、智能分析等手段将提高风险识别能力,监管将更精准、更及时;另一方面,新业态合规体系也将加速完善,平台规则、行业自律与法律约束相互衔接,形成“事前提醒—事中规范—事后追责”的闭环。可以预期,未来对网络主播等重点人群的税收监管将更趋常态,行业“合规经营、依法纳税”将成为硬约束与基本底线。

网络经济为创业者提供了机遇,但必须遵守税收法规。税务部门将继续强化监管,同时呼吁从业者增强纳税意识,规范财务管理,共同促进行业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