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因虚增规模、贷后管理失守等被罚没225万元并追责多人

恒丰银行郑州分行因三类违规行为被监管部门通报。一是虚增存贷款规模调节经营指标;二是贷后管理形同虚设,信贷资金挪作他用;三是个贷审查把关不严。监管部门对该分行处以210万元罚款,同时对时任营业部负责人刘伟、自贸区支行负责人杨华等4名管理人员追责,其中3人各被罚款5万元。

金融安全是国家经济安全的重要基础。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对恒丰银行郑州分行的处罚,充分反映了监管部门维护金融秩序、防范风险的决心。这次处罚既是对违规行为的惩戒,也是对全行业的警示。银行业应当引以为戒,更强化合规意识,完善内部治理,在规范经营中实现可持续发展,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稳健有力的金融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