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8月,广东茂名有个叫严某聪的男子,连续吸了3次毒后开车上路,结果把人给撞死了4个。这个案子最近最高法披露了出来。那天凌晨到上午,严某聪吸食了毒品,9点多的时候开着车跑上了省道S280。他先是撞倒了一个骑摩托车的人,把人家给撞死了。可这哥们不但没停车,还加速逃逸。结果就在离事发地才950米远的地方,他竟然开着车以近100公里的时速连续撞向3个骑摩托车的人和一辆小轿车,当场又造成了3人死亡,好几辆车也被毁了。检测出来他的尿液里有毒品成分呢。严某聪当时也交代说,他吸毒后产生了幻觉,总觉得有人在追杀他,家人也跳楼什么的。可是他还是坚持要开车逃跑,还想听大声的音乐来麻痹自己。一审法院判他犯了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给了他死刑。严某聪上诉说是交通肇事罪,但广东高院和最高法都没同意他这个说法,觉得他对公共安全完全漠视,行为特别恶劣。最高法也强调说,这事儿发生在交通高峰时段,车流密集的路段,导致了四名无辜群众死亡,社会危害大得很,罪行非常严重。所以他们核准了死刑判决来执行这个判决吧给大家做个警示吧:对毒驾、危害公共安全犯罪就是零容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