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时代,各类创业机遇层出不穷,但伴随而来的欺诈陷阱也屡见不鲜。
近日,四川自贸区法院审结的一起合同纠纷案件,再次向公众敲响了警钟。
案件的主人公是急于寻找创业途径的范某。
2023年初,他在网络平台上接触到自称"杨经理"的销售人员,对方推介一款"直播云控系统",宣称只需配备50部手机在直播间充当"气氛组",每日可稳定获利300余元,承诺120个工作日内收回成本。
在高额回报的诱惑下,范某未经充分调查便支付39800元购置系统、手机及配套设备。
然而,投入使用仅10天后,该云控系统便无法登录、彻底失效。
更令人遗憾的是,出售系统的公司已申请注销,消失无踪。
这起案件的深层问题在于涉及的"直播云控系统"的真实性质。
法院在审理中发现,范某购买的这款系统正是曾被央视"3·15"晚会点名批评的"水军神器"。
该系统通过一台电脑可同时操控成百上千部手机,自动进入直播间关注、点赞、带节奏,制造虚假人气,诱导真实消费者跟风消费。
这种做法的危害是多方面的:它扭曲了真实的市场信号,损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破坏了正常的市场竞争秩序,最终伤害的是整个网络生态和经济秩序。
法院的判决依据充分而有力。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民事法律行为应当遵循公序良俗原则,不能损害社会公共利益。
范某与该公司签订的合同,其目的是在直播间充当"网络水军",属于制造虚假流量、破坏市场秩序的违法行为。
这类合同从订立之初就因目的违法而不具备法律效力,应当认定为无效合同。
既然合同无效,公司收取的款项就应该返还。
最终,法院判决该公司返还范某扣除已获收益后的剩余款项38000余元。
这起案件反映出网络黑灰产业链的顽固性和欺骗性。
不法分子利用人们渴望快速致富的心理,包装出各种诱人的创业项目。
他们通过虚假宣传、夸大收益、隐瞒真实性质等手段吸引受害者投入资金。
一旦收钱后,他们要么提供的服务形同虚设,要么迅速转移资产、注销公司,使受害者血本无归。
范某的遭遇并非孤例,这类诈骗案件在互联网平台上层出不穷。
从法律保护的角度看,参与网络黑灰产业的当事人面临双重困境。
一方面,他们难以获得有效的法律救济。
因为一旦诉诸法律,他们必须承认自己参与了违法活动,这本身就存在法律风险。
另一方面,他们可能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根据有关法律,参与制造虚假流量、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可能构成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的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还可能涉及刑事责任。
当前,我国在规范网络市场秩序、打击黑灰产业方面已取得显著成效。
相关部门加大了对"刷单""控评""网络水军"等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多个电商平台、直播平台建立了完善的风控机制。
但与此同时,不法分子的手段也在不断翻新,他们试图通过更隐蔽的方式规避监管。
这要求执法部门、平台企业和社会各界保持高度警惕,形成合力共同维护网络市场秩序。
此案再次警示公众,任何试图通过不正当手段获取利益的行为都将面临法律制裁。
在数字经济快速发展的今天,维护清朗网络空间需要法律规制、行业自律与公民自觉的协同发力。
诚信守法不仅是道德要求,更是市场经济的基石。
广大创业者应当树立正确财富观,远离投机取巧的"捷径",在合法合规的轨道上实现可持续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