拉萨生态文明建设成效显著 高原城市绘就绿色发展新图景

青藏高原的生态环保工作关系到全国生态安全大局。

西藏自治区党委、政府始终将保护青藏高原生态环境作为最大的价值、最大的责任、最大的潜力,在自治区第十次党代会上明确提出"着力创建国家生态文明高地、努力做到生态文明建设走在全国前列"的战略目标。

作为自治区首府,拉萨市肩负着示范引领的重要使命。

拉萨市委、市政府坚决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将生态文明高地建设摆在全市工作的突出位置。

市领导深入一线、靠前指挥,建立了"党委领导、政府主抓、上下发力、部门协同、全民参与"的创建工作格局,切实将生态文明建设与经济社会发展同部署、同落实。

这一系统性的组织体系为生态文明建设提供了坚强的制度保障。

拉萨市坚定不移践行"12345"生态工作思路,统筹推进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保护,实现生态效益、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有机统一。

建好"一个高地",即国家生态文明高地。

五年来,全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领跑全国,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始终保持在99%以上,PM2.5浓度稳定控制在10.5微克/立方米以下,"拉萨蓝"已成为常态。

城区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控制在55分贝以下,国控断面、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土壤环境质量总体安全。

这些数据充分说明拉萨市生态环保工作已达到全国先进水平。

写好"两篇文章",保护与发展协同并进。

一手抓高水平保护,生态安全屏障日益牢固。

全市森林覆盖率提升至19.5%,完成造林120余万亩,南北山绿化工程栽植苗木1.2亿株,拉鲁湿地生态功能持续增强,153个历史遗留矿山完成修复。

这些举措有效改善了高原生态环境,增强了生态系统的稳定性和抗风险能力。

一手抓高质量发展,绿色发展动能强劲。

全市扎实推进碳达峰行动,培育国家级和自治区级绿色制造企业36家,清洁能源装机容量超535万千瓦、规模不断扩大,"东数西算"区域中心加快建设,产业结构向"绿"而行。

这表明拉萨市已经找到了生态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平衡点,实现了绿色转型升级。

抓好"三项行动",治理体系持续完善。

持续推进城乡环境综合大整治战略,城市面貌与功能得到系统性提升,建成区绿地率达45%,建设108个宜居宜业和美乡村,卫生厕所普及率达94.06%。

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淘汰10蒸吨以下燃煤锅炉,强化臭氧污染防控,城市新能源公交车实现全覆盖。

调整县级以上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划分60个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推进"无废城市"建设。

这些举措涵盖了城乡环境、污染防治、水源保护等多个领域,形成了全方位、多层次的生态治理体系。

干好"四大工程",城乡生态承载力增强。

生态修复工程投资52亿余元,实施拉萨河流域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试点项目,入选联合国"世界生态恢复旗舰项目"。

绿满拉萨工程以南北山绿化工程为重点,规划10年完成206.72万亩国土绿化,"十四五"时期累计完成107.93万亩,整体成活率超85%。

这些重大工程的实施,不仅改善了生态环境,还为当地群众创造了更多就业机会,带动了相关产业发展。

拉萨市的生态文明建设成果得到了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

市及堆龙德庆区、当雄县和曲水县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当雄县、曲水县和达东村获"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命名。

拉萨市成功创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荣获"国际湿地城市"认证,入选联合国"自然城市"平台。

这些荣誉充分体现了拉萨市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突出成就和国际影响力。

生态文明建设不是一时之功,而是关乎长远的系统工程。

拉萨“十四五”时期的探索表明,只有把保护作为发展的前提、把绿色作为增长的动力、把治理作为制度的支撑,才能在高原这片生态敏感而又充满生机的土地上,持续写好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时代答卷。

面向未来,守护好蓝天碧水与雪域净土,也将为拉萨高质量发展打开更广阔、更可持续的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