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伤赔偿和人身损害赔偿弄混了

这事儿得从2019年11月说起,尤某在工厂操作机器的时候,让飞溅的铁屑打中了腿,疼得当场就倒地上了。厂子赶紧把人送去医院,医药费全给垫上了,光是住院费、手术费、康复费这一块儿就花了28万多。等他过了半年去做鉴定,才知道自己被评上了工伤八级。按照规定,工伤保险基金给他划来了一次性伤残补助金和一次性医疗补助金,算下来一共9200多块钱。 没想到2022年1月28日这天,伤刚好点的尤某抱着一大堆病历和八级证书去了调解委员会。他开出了一大堆条件,说要营养费、交通费、伙食费、护理费、误工费还有伤残就业补助金,总数加到了35万。调解员一看就傻眼了,这数字远远超出了法律规定的上限,肯定是哪里出了岔子。 后来一问才知道,尤某把工伤赔偿和普通的人身损害赔偿弄混了。前者是按照《工伤保险条例》走的程序,后者通常是打官司解决的事情,标准完全不一样。之前他听了些“民间律师”的夸大说法,以为除了工伤保险发的钱,还能再从老板那里多拿30多万当外快。 调解员直接把法条摆到了桌面上给他算账:营养费这一条根本就没写在工伤条例里;交通费得有票据才能报,没票据的话很难支持;伙食费按规定每天给21元;护理费定死了是197元一天;误工费按照医院开的证明要休6个月的假;至于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嘛,尤某都56岁了,年纪越大递减得越多,按条例每增加一周岁就减20%,最多只能减40%。 既然事情的症结找到了,调解员就开始两边做工作。先去跟企业谈:“您看看这家还有外债没还清呢,在厂里干了快十年了,看在这份旧情分上您也不能一点面子不给。”然后又单独找尤某聊:“那35万咱们拆开来说说吧。”——劳动部门那边已经付了9万多块钱,“企业这边再给10万元左右也差不多够数了”。剩下的钱咱们就自己想办法吧。经过几轮讨价还价,“春节前把这个事情解决了”。 最后在2022年1月28日这天,调解委员会出了调解书:企业一次性补助10万元(这里面包含了一点精神抚慰金),“剩下的那些条件他自己也不要了”。双方签完字按上手印了事。尤某拿到钱后感慨地说:“没想到法律还挺有人情味的。”企业那边也松了口气:“没吵架没打架还解决问题了,”“总比去打官司省心。” 这回的教训告诉咱们:工伤认定以后一定要先找官方的路子咨询清楚,“别听那些说高额赔偿的广告忽悠”;“企业那边也得主动把规矩告诉员工”,“别等到多付了钱才后悔。”“只要把标准算得清清楚楚,“法规讲得明明白白,”“大家心里就都踏实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