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菏泽基层调解员穿行田埂解民忧 十四载债务纠纷终化解

问题:纠纷类型多发,既有“旧账”也有“新题” 北风掠过冬小麦田,年味渐浓的陈集镇却并不清闲;伴随人员流动、产业经营与土地流转加快,乡村矛盾呈现“点多面广、夹杂情绪、时间跨度长”的特点:既有十余年未解的民间借贷纠纷,也有土地边界、地埂位置、租金结算、邻里遮挡等日常争端,还有因合伙经营、购销合同引发的经济纠纷。矛盾若长期搁置——易积累成怨、上升为诉讼——进而影响邻里关系和正常生产生活。 原因:熟人社会叠加产业活动,情理冲突与信息不对称突出 一是“情面”与“规则”交织。乡村熟人社会中,借钱、换地、搭界等行为往往凭口头约定或简单凭据,一旦遇到经营亏损、家庭变故等现实压力,当事人容易回避沟通,误解随之加深。二是产业带动下交易频繁。陈集镇以山药等特色种植闻名,种植租赁、用工、购销往来增多,合同意识相对薄弱时更易埋下纠纷隐患。三是纠纷现场性强。土地边界、地埂走向、机械作业通道等问题,“坐屋里讲不清”,缺少现场核实就难以服众。四是部分群众对法律程序不熟悉。遇到合同履约、货款退还等问题时,不清楚证据准备、维权路径与时限要求,导致维权成本增加。 影响:小纠纷若处置不当,可能牵动乡村秩序与发展预期 基层纠纷看似琐碎,却直接关乎群众安全感与获得感。债务纠纷久拖不决,既损害债权人权益,也可能将债务人推向“失联—对抗—诉讼”的恶性循环;土地边界争执若演变为群体性争吵,不仅影响春耕秋收,还会增加治安与治理压力;合同纠纷处理不及时,则会削弱经营主体信心,影响本地产业链稳定。更重要的是,矛盾外溢会侵蚀乡风文明与互信基础,使“和气生财、守望相助”的乡土社会纽带被消耗。 对策:把调解做到群众身边,用法理情打通“最后一公里” 在陈集司法所调解室,墙上的锦旗记录着一次次“解心结”的努力。近期一桩跨越14年的欠款纠纷中,调解人员在梳理欠条、走访记录和对应的材料基础上,抓住双方真实诉求:债权人要的并非“逼到绝路”,更多是“见人、见态度、见方案”;债务人并非拒不偿还,而是受经营受挫、家庭负担等影响选择逃避。调解人员一上指出回避沟通不利于问题解决,另一方面引导双方在可承受范围内制定还款节奏。最终,当事人达成分期清偿协议,并由债权人酌情减免利息,实现“矛盾降温、权益落地”。 为增强协议刚性与可执行性,调解人员同步讲解司法确认流程,推动当事人以更低成本获得具有法律效力的保障,减少“协议签了又反悔”的担忧。另外,当地将调解阵地前移。针对土地纠纷,调解员携带工具到田间测量、核界定埂,把事实查清、把道理讲透,以“看得见的公平”赢得认可。围绕矛盾多发领域,当地还依托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提供合同审查、维权指引、材料清单等服务,帮助个体工商户和农户把证据链补齐、把程序走对,推动矛盾化解从“事后灭火”向“事前预防”延伸。 前景:以制度化、专业化提升基层治理效能,为乡村振兴营造稳定环境 从实践看,基层矛盾治理需要“三个更注重”。更注重源头预防,推动群众在借贷、租赁、购销等领域形成书面约定与留痕意识;更注重联动协同,形成综治力量、司法行政、村居组织与行业调解相互衔接的工作闭环;更注重专业支撑,通过常态化培训、案例复盘、台账管理提升调解质量,并将司法确认、法律援助等资源嵌入调解流程。随着农村产权关系深入明晰、农业经营方式更加多元,公共法律服务的可及性与便捷性将成为优化营商与稳定预期的重要支点。可以预见,调解力量越贴近一线、规则意识越深入人心,纠纷就越可能止于萌芽,乡村发展也将更具韧性。

基层矛盾化解是维护社会稳定、促进乡村和谐的基础工作。陈集镇司法所的实践表明,调解员真正扎根基层、深入群众,用心倾听、用情化解,就能把矛盾消解在萌芽状态,把纠纷化解在村一级。这种以人民调解为主、司法确认为辅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既减轻了法院的诉讼压力,也维护了基层社会的和谐稳定,是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生动实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