姐姐离婚了他们说“孩子不姓咱家姓带回来看啥”

有个叫小春的姑娘,底下还有个小她三岁的妹妹。自打懂事起,小春就知道家里人偏心点这个小妹妹,但她没太在意,反倒跟着爸妈一起把妹妹当成小公主来宠。等到小春自己结婚的时候,男方给了十万彩礼,娘家倒是很实在地陪嫁了一辆价值三万五的车。小春当时心里暖烘烘的,同时又觉得很过意不去,毕竟自己以前一直觉得家里条件也就那样。 等到妹妹大学毕业了要远嫁他乡,爸妈死活都不同意。后来还是拗不过她的性子,一家人就去了她老公那边参加婚礼。谁承想婚礼上那热闹劲儿真叫一个夸张,男方给了二十万彩礼不说,娘家给妹妹的陪嫁更是大手笔——直接是一套一百七十万全款的大房子!小春一开始还以为是为了撑场面才特意这么说的,直到后来才搞清楚真相:原来爸妈这些年省吃俭用、累死累活攒下来的钱,全都用来给妹妹置办这房子了。 她心里有些疑惑去问爸妈,二老说:“女儿去外地生活不容易,得有个底气才行。这钱是我们的,能拿出来给你解释清楚就算是给你面子了。”小春听了也没再说什么。 可惜的是小春的婚姻也没能长久维持几年就散伙了。离了婚她也没地儿去住,想着带孩子回娘家过日子。谁知道妈直接把门关死了:“孩子又不随咱姓,你带着这么个拖油瓶回来好找对象吗?”小春也不是那种没骨气的人,宁可自己租房子也要把孩子带在身边。 老两口年纪大了身子骨也不好,老是生病住院。妹妹离得远回不来,平时跑医院伺候人的活儿全都压在小春一个人身上。就这样折腾来折腾去工作也弄丢了。有朋友看她可怜建议她去学美容美甲补贴家用,手艺学成了她还开了一家店。可惜开店费不够用还欠下了五六万的外债。 这时候妈妈又开始住院了。以前住院都是妈自己掏医药费,小春只负责伺候人。这回老人家说:“家里已经没有存款了。”小春想把负担匀一匀:“咱们姐妹俩一人出一半怎么样?”可妈妈就是不让:“她有老公在旁边盯着呢,你让她掏钱容易闹矛盾;你没男人管着你自己的钱你说了算。” 小春实在受不了了:“你们给妹妹一百万七买房的时候怎么不考虑考虑养老的事儿?”妈说话也是一套一套的:“怕她远嫁受委屈嘛!要是你当年也跟别人跑外地去结婚了,我也会给你准备这么大一笔钱;可你偏偏选了个本地的老公嫁了,给你三万五的车够了不是吗?” 妈妈还在一旁念叨着:“你老盯着你妹妹干什么?我这辈子就生了你这么一个闺女。”小春委屈地来找我诉苦。 我看了看她那一脸的无奈只好劝道:“老人的钱愿意给谁就给谁这是他们的权利。”我还说你干脆把收款码换成债主的号码;要是妈妈再过来跟你要钱闹你就说腿摔断了打石膏去不了医院。” 最后小春点点头眼里含着泪走了。 这事儿讲完我还是忍不住多嘴两句: 有些当爹妈的账本就算得再清楚也是觉得女儿欠他们的。 给妹妹一百七十万那是因为“远嫁需要底气”;给姐姐三万五那是因为“你在家门口结什么婚”。 姐姐离婚了他们说“孩子不姓咱家姓带回来看啥”;妹妹远嫁他们又说“怕她受委屈”。 姐姐跑前跑后伺候老人他们说“你没老公你自己说了算”;妹妹一分钱不出力他们还说“别为难人家有老公在旁边呢”。 这笔账算下来最后姐姐背上了一屁股外债还丢了工作连娘家的门都进不去;妹妹拿着一百七十万的房子在外地过着舒坦日子。 父母还振振有词:“钱是我的想给谁给谁;养老是子女的义务你不养谁养?” 法律上这说法确实没错可这情理上扎心不扎心啊? 看着小春最后点头的那一刻眼里含着泪;她其实不是不懂道理只是这么多年终于不想再明白了。 有些人看透父母只需要一瞬间;而有些人却要用一辈子去领悟这份道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