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法开了场发布会,专门聊了聊怎么保护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

2月28日这天,IC photo里金色天平摆在法庭上的画面很有象征意义,它不仅意味着法律公正,也代表着司法公平。就在这一天,最高人民法院开了场新闻发布会,专门聊了聊怎么保护科技创新的知识产权。发布会上还放了49批指导性案例,着重讲了怎么去制止那种为了捞钱或者搞垮对手而提起的恶意诉讼。法院觉得,在认定这种行为的时候必须要特别小心,既不能漏掉该管的事儿,也不能冤枉了好人。 虽然法院是解决纠纷的地方,但民事诉讼讲究的是“不告不理”,当事人要告了才有法官去管。司法机关得尊重老百姓打官司的权利,让每个人都能安心维权。可是权利也不是无限制的,不能把司法程序变成欺负人的工具。要是有人滥用诉权去损害别人、谋取私利,那就是对司法权威的不尊重。最高法这次拿公开的案例做了个示范,把依法维权和恶意诉讼给分开了。 关键在于看他的起诉有没有道理、主观目的是好是坏。在这起案子里,泉州的日某公司明明知道自己手里的专利早就没了,却还是非得把福建恒某科技告上法庭。从客观上讲,他没道理;从主观上讲,他就是想通过打官司来打压对手。最高法拿这事儿说明白了恶意诉讼是怎么回事儿。对于那种故意乱告的人得治,该赔钱的赔钱;对于那些有合法权益的人得保护。 知识产权这东西跟别的财产不一样,它看不见摸不着、很专业、边界也模糊。要是标准定得太松或者太严,很容易搞错。要是标准太松了,把好的维权也当成坏的来处罚,大家就会觉得打官司没用、维权风险大,谁还敢创新呢? 现在维权门槛低了,有人就想借机捞钱。“钓鱼维权”、“碰瓷起诉”这些事儿也多了起来。司法机关得想办法在保护创新和防止滥诉之间找个平衡点。最高法提出要“严格审慎”处理这类案件,其实就是为了在加大保护力度和防止滥用之间划清界限。 编辑迟道华写这篇文章的时候校对了一遍,这事儿还真是挺有意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