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一男子驾驶证吊销期间顶风作案 无证驾驶换座被拘

问题:高速公路出入口是交通秩序管理和安全防控的重要节点,也是交通违法的高发区域之一。12月22日20时50分许,南京市公安局交管部门民警机场高速主线收费站执勤时发现,一辆白色小轿车停车后,车内一男一女匆忙互换座位,举动反常。民警随即上前依法检查并要求出示驾驶证件。面对询问,坐在主驾驶位的女子神色紧张,而原本驾车的男子葛某无法提供有效驾驶资格证明。经核查,葛某驾驶证已于2019年因醉酒驾驶被依法吊销,按规定期限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其当日驾车上路构成无证驾驶。葛某称因临时有事出行,同行人员虽有证但“平时不怎么开车”,便抱着侥幸心理驾车;见到交警后慌乱换座,企图逃避处罚。最终,葛某被依法送至拘留所执行行政拘留。 原因:从个案看,此类违法行为呈现“多重侥幸叠加”的特点:一是对法律规定认识不足或刻意回避。驾驶证被吊销后,重新取得驾驶资格需按规定完成学习和考试,个别人员以“没时间”等理由搪塞,本质上是将个人便利置于公共安全之上。二是对风险判断失真。高速公路车速快、车流密,驾驶技能和守法意识缺一不可;无证驾驶意味着缺少必要的交通安全知识和准入约束,遇到突发情况更易引发严重后果。三是抱有“临场耍花招”的错误心态。临检时换座,既反映出对执法专业性和科技化监管的低估,也暴露出对规则底线的漠视。 影响:无证驾驶不仅挑战法律权威,也对道路交通安全构成直接威胁,危害主要体现在三个层面:对个人而言,一旦发生事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和经济代价;对同车人员而言,车辆控制能力和应急处置水平不可控,风险被动外溢;对公共秩序而言,此类行为容易引发效仿,增加道路运行不确定性,尤其在收费站、匝道等交织区域,稍有不慎就可能引发追尾、剐蹭甚至连环事故。同时,因醉酒驾驶被吊销驾照的人员再次驾车上路,也反映出对既往严重违法行为反思不足,存在再次触发高风险驾驶行为的隐患。 对策:治理此类问题,需要执法震慑与源头预防并重。一上,保持严查严管态势。对高速出入口、服务区、枢纽互通等重点部位,结合夜间时段特点持续开展路面查控,对无证驾驶、酒驾醉驾、超速超员等突出违法保持“零容忍”,通过现场检查与信息核验相结合,提高发现率和处置效率。另一方面,强化对重点人群的精准宣传。对驾照被吊销、暂扣、记满分等驾驶人,可通过短信提示、社区宣传、企业单位交通安全培训等方式,讲清“何时能考、如何恢复、违法后果”等关键问题,减少“以为能开”“以为不会查”的误判。再者,压实家庭与同乘人员的劝阻责任。现实中,不少无证驾驶发生“临时有事”“熟人同行”的情境下,同车人员的默许甚至配合会放大风险,形成“共同侥幸”。倡导“宁可改期不冒险、宁可叫车不违法”的出行选择,有助于从源头降低风险。 前景:随着交通管理科技手段和路面勤务机制健全,违法行为的侥幸空间将更收窄。从执法实践看,临时换座、遮挡号牌、伪装证件等“花招”难以逃过核验与调查,违法成本持续提高将形成更强震慑。下一步,如何将查处结果转化为更广泛的警示教育效果,仍需在案例公开、普法解读、便民服务衔接各上持续推进,让“违规一时、后悔更久”的代价认知真正入脑入心。同时,应推动形成守法出行的社会共识:交通规则不是可讨价还价的选择题,而是保障每个人安全到达的必答题。

交通安全关系每个人的生命安全和家庭幸福;葛某的案例再次提醒我们,侥幸心理既是对法律的挑战,也是对自己和他人安全的不负责任。驾驶证被吊销后仍无证驾驶,不仅违法,也扰乱道路交通秩序。只有每位驾驶人都保持对法律的敬畏、对安全的重视,才能共同营造安全、有序、文明的道路交通环境。交管部门将持续加大执法力度,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依法严查,维护道路交通安全与群众出行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