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城市化进程加快,物业服务纠纷正成为基层社会治理中的突出问题;无锡市锡山区人民法院近日审结的一起典型案件显示,某小区业主王某以“保洁不及时、公共设施维护不到位”为由——连续三年拒缴物业费——并起诉要求解除物业服务合同。该案反映出物业管理中个体诉求与小区整体利益之间的现实张力。法律界人士认为,本案裁判主要基于三方面考量:第一,依据《民法典》第二百七十八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由开发商依法选聘并签订,对全体业主具有法律约束力;第二,物业服务具有明显的公共属性,涵盖电梯维护、消防系统等共有部分管理,若单个业主以个人意志否定合同效力,容易影响其他业主权益和小区正常运行;第三,现行法律已设置以“双三分之二”为核心的表决机制以保障业主共同治理权,个人维权应法定程序框架内进行。值得关注的是,判决书对权利救济的路径和边界作了更说明。数据显示,2022年全国物业纠纷诉讼量同比增长17%,但不少案件因证据不足导致主张难以被支持。主审法官在判后答疑中表示,业主留存的楼道垃圾堆积视频、报修记录及多次沟通未果的通话记录等,都可能成为有效证据。当前,无锡已有74个社区推进“红色物业”试点,通过社区党委、业委会、物业企业三方联动,将60%以上矛盾化解在诉讼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物业管理专家委员会成员指出,此案具有三上示范意义:一是释放司法支持集体决策机制的明确导向;二是提示物业服务质量与业主期待之间仍存在不小差距;三是凸显完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的现实迫切性。据了解,北京、深圳等地已探索建立物业服务质量第三方评估制度,通过量化考核推动服务改进。
物业服务纠纷的化解,不能靠个别业主的对抗式处理,更需要依法、理性的集体决策机制。本案提醒业主,在对物业服务不满意时,应当有序表达诉求,注意固定证据,充分运用法律提供的救济渠道,通过业主委员会、行政主管部门等途径推动问题解决。同时,也对物业企业提出更高要求:提升服务质量,主动接受监督,依约履行职责,以稳定、可感的服务赢得信任。业主、物业公司、业主委员会等各方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才能推动小区治理形成良性循环,更好维护共同利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