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基层服务能力与群众就医需求不匹配仍较突出。
随着人口老龄化加深和慢性病患者规模扩大,长期用药、复诊随访等需求快速增长,但部分地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在服务供给、药品可及、资金周转和激励机制等方面仍存在短板,群众“看病图方便却不敢在基层看”“慢病复诊频繁奔波”等问题时有反映,分级诊疗效能有待进一步释放。
原因:一方面,医保支付方式和资源配置长期更偏向住院与大机构,基层在门诊慢病管理中的作用未充分体现;另一方面,县域内医疗机构之间协同不足,医保基金统筹打包和利益共享机制不完善,导致资源难以下沉、服务难以连续;同时,基层药品目录不统一、集采药品覆盖不充分等因素,也制约了基层用药保障与诊疗便利。
影响:此次三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医保支持基层医疗卫生服务发展的指导意见》着力从制度端“补短板、强激励”。
在支付端,文件明确优化紧密型县域医共体总额付费政策,探索门诊慢性病按人头付费,并将职工医保和居民医保支出总额统筹打包,实现县域内门诊、住院以及本地、异地就医费用的全域覆盖,有利于推动县域医疗资源一体化管理,促使医共体从“拼规模”转向“拼健康管理”。
在激励端,结余留用资金进一步向基层倾斜,形成“结余可留、下沉有利”的导向,推动服务与资源更多落到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村卫生室。
对群众而言,门诊保障水平的明确要求将增强基层就医的经济吸引力:职工医保普通门诊费用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居民医保门诊统筹主要依托基层开展,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不低于50%,有助于减轻门诊负担、提升基层首诊意愿。
对策:围绕慢性病“长期管理、连续用药”的特点,文件提出允许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慢病患者开具最长12周用药的长期处方,并明确长期处方不纳入次均费用考核。
这一安排既减少患者往返次数、降低时间成本,也为基层医生根据病情稳定程度开展个体化用药、复诊安排留出空间,推动慢病管理从“开药”向“随访、指导、监测”延伸。
与此同时,文件强调按人头付费与家庭医生签约服务联动,鼓励将签约居民门诊医保基金按人头支付给基层机构或家庭医生团队,从制度上引导基层医务人员更主动开展随访、用药指导和健康监测。
针对基层机构资金周转压力,文件提出将月度结算时限压缩至20个工作日内,有助于提高资金拨付效率、稳定运行预期。
药品保障方面,推动县乡村用药目录统一、集采药品全面进基层,将在源头上缓解“缺药少药”、促进合理用药与费用控制。
前景:业内分析认为,上述政策组合拳的关键在于用医保支付和基金分配的“指挥棒”重塑县域内医疗服务格局。
随着按人头付费、总额付费等方式更加成熟,基层承担慢病管理、健康维护的功能有望进一步强化;县域医共体在统一用药目录、规范诊疗路径、信息互联互通等方面的协同空间也将扩大。
下一步,政策落地仍需各地结合人口结构、疾病谱与服务半径,细化长期处方适用范围与风险管控,完善处方审核、用药随访与药学服务,确保便利与安全并重。
同时,应加强对基金运行、服务质量和群众满意度的综合评估,防止简单以费用指标替代健康效果,推动基层服务能力与群众获得感同步提升。
这次改革体现了以人民健康为中心的发展思想,通过医保政策的创新驱动,构建起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基层医疗卫生服务体系。
随着这些政策的逐步落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将获得更加充分的资源支持和政策保障,有利于推动优质医疗资源向基层流动,让广大群众在家门口就能获得更加便捷、优质、经济的医疗卫生服务,进一步完善我国分级诊疗制度,促进健康中国建设迈上新台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