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恒信律师事务所太原分所的刘剑律师,给大家带来了一份很实用的指南,专门讲交通事故发生后,该怎么找保险公司赔钱,还有怎么定责任。很多人撞车了,除了分清楚是谁的错,最头疼的就是到底该找谁要钱。面对一大堆复杂的保险条款和不同的责任人,大家往往不知道该从哪下手。为了帮大家弄明白这事儿,刘剑律师根据《民法典》和《道路交通安全法》,把那些理赔规则和责任认定的标准都给整理出来了。 咱们国家现在有强制要求的机动车责任保险制度,赔的时候有个固定的顺序。法律规定,出了事先得让交强险赔。这个钱不看谁更错一点,就是为了能快点把医药费给受害人垫上。如果赔的钱超过了交强险的限额,剩下的就看商业险合同了。要是没买商业险或者买的钱不够,那就得让肇事者自己掏腰包。刘剑律师提醒大家,商业险的赔法是讲对错的,保险公司会看交警定的责任比例来扣钱。比如肇事者要负主要责任的话,商业险一般会按70%的比例来赔。不过如果开车的人没证、喝酒了或者故意撞人这种情况,保险公司只会先垫付抢救费,之后还能找肇事者要回来。 有时候开车的人和车主人不是一个人。比如租车或者借车用的情况。这时候谁该负责就成了难点。法律上规定这种情况如果是车子的责任,先由交强险赔。要是还不够或者没交强险的话,就由开车的人来赔。如果车主有责任,比如他明知道车有毛病还借出去,或者明知道人家没证还让开,那车主也得赔钱。刘剑律师解释说这叫“风险控制”,谁开车谁就得担风险。如果是被偷了或者抢了的车出了事故,偷车的人和当时开车的人要一起赔。保险公司只能先把抢救费垫上,再去找这两个人要钱。 像那种挂靠运输或者连环买卖没过户的情况也有明确规定。挂靠的人和被挂靠的人要一起赔账。买家把车开走后就算实际用车了就该赔钱了,不用非得看登记本上写谁的名字。这都是为了更好地保护受害人的利益。 交通事故的理赔过程一环扣一环。从交强险先赔到商业险按比例分再到特殊情况下找责任人这些步骤都很复杂。刘剑律师建议大家出事后不光要留好事故认定书和医疗发票这些证据还得去查查保险单、开车人和车主是什么关系。有必要的话还得找专业律师帮忙才能在这么多规矩里找到真正该掏钱的人把自己的权益保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