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河湖治理由“治水患”向“兴水利、惠民生、促发展”加快转变。
水利部组织开展2025年幸福河湖优秀案例征集发布活动,遴选北京市亮马河、河北省南运河(沧州市段)、黑龙江省讷谟尔河(五大连池市段)、江苏省古运河(无锡市)、浙江省浒溪、安徽省西淠河(六安市裕安区段)、福建省汀江(龙岩市段)、山东省孝妇河(淄博市张店区段)与大汶河(东平县段)、河南省洛河(巩义市段)与沙颍河(漯河市段)、湖北省柏临河与莺河、湖南省浩江湖、广东省莲阳河与大南河、广西壮族自治区柳江(柳州市段)、海南省三亚河、重庆市桃花溪与任河(城口县段)、四川省芙蓉溪、贵州省南明河(清水江贵阳市段)与三岔河(六盘水市段)、云南省赤水河(云南省段)与大盈江(盈江县段)、西藏自治区年楚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吉尔格朗河等28个案例,按行政区划排序发布。
一是问题导向更突出。
我国河湖治理长期面临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污染源多点分散、岸线开发强度较高、部分河湖生态基流不足、城乡雨污管网短板等共性挑战。
随着城镇化进程推进与极端天气事件增多,“防洪安全、供水安全、水生态安全”统筹压力上升,部分地区还存在治理碎片化、部门协同不够、公众参与度不均衡等情况。
建设“幸福河湖”,既要把水清岸绿作为基本要求,也要回应群众对亲水空间、休闲游憩与城市品质提升的现实期待。
二是原因分析更系统。
入选案例覆盖平原、山地、高原、干旱区等多样地理单元,反映出各地以河湖长制为牵引,推动治水理念与治理方式升级的共同趋势:一方面,以流域为单元统筹上下游、左右岸、干支流,强调源头减排与过程管控并重;另一方面,将水环境治理与水生态修复同步推进,既抓点源污染治理,也强化面源污染防控和河湖缓冲带建设;同时,注重把河湖治理融入城市更新、乡村振兴与文旅融合发展,通过提升岸线品质、优化公共空间供给,让治理成果更可感、可及、可持续。
更深层的原因在于制度化治理体系不断完善,责任链条更清晰、考核机制更趋严格,资金投入与项目组织方式更强调绩效导向,形成“治理—管护—受益”的闭环。
三是影响效应更可持续。
优秀案例的集中发布,有助于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推动各地从“单点整治”向“系统治理”升级。
一方面,河湖水质改善、生态功能恢复将增强区域生态安全屏障能力,为生物多样性保护与生态服务功能提升奠定基础;另一方面,河湖治理与公共服务提升相结合,将带动滨水空间开放共享、提升城市宜居度与乡村环境品质,进而促进文旅消费、夜间经济与特色产业发展。
更重要的是,示范案例在防洪排涝、行洪通道保障、岸线管控等方面的综合成效,将在应对极端天气、提升韧性城市建设水平中发挥更现实的支撑作用。
四是对策建议更聚焦落地。
下一步,各地推进幸福河湖建设,需在“建得好”基础上实现“管得住、用得久”。
其一,强化流域统筹与跨界协同,完善上下游生态补偿、联合执法与信息共享机制,减少“各管一段”的治理断点。
其二,坚持精准治污、科学修复,围绕污水管网、雨污分流、农业面源污染治理等薄弱环节补短板,同时因河施策推进生态护岸、湿地修复与生态流量保障。
其三,健全长效管护体系,推动专业化运维、数字化监测与公众参与相结合,提升问题发现与处置效率。
其四,统筹安全与发展,严格岸线空间管控,守住防洪安全底线,在此基础上有序开发亲水空间,避免“一哄而上”“重建设轻管理”。
其五,强化示范推广与标准引领,围绕水质稳定达标、生态指标改善、群众满意度提升等维度完善评价体系,让“幸福”有更可量化的标尺。
五是前景判断更重长远。
随着国家对生态文明建设与高质量发展的持续推进,河湖治理将进一步从“工程治水”迈向“系统治水、依法治水、智慧治水”。
可以预期,幸福河湖建设将更加注重与国土空间规划、城市更新、乡村建设行动协同推进,更加重视区域水资源刚性约束下的节水优先与水生态系统完整性保护,也将更加依靠制度创新与科技赋能提升治理效能。
此次发布的28个案例,既展示阶段性成果,也传递出以制度保障推动长期改善的信号,为各地提供了对标学习的参照系。
从治水患到兴水利,从保生态到惠民生,28条幸福河湖勾勒出人水和谐的新时代图景。
这些流动的绿色答卷启示我们:河湖治理既要算清生态账,也要做好发展题,唯有将自然禀赋转化为民生福祉,才能让每一条河流都成为滋养文明、承载乡愁的生命脉络。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征程上,幸福河湖建设正书写着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动注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