太原中院刚刚判了个以前的案子,叫孙双案,起因是张宝财跟他孙子张坤宇一块找真相。张宝财当年被判诈骗,一直喊冤,后来他孙子是学法律的,就拿着新发现的线索使劲申冤。终于山西省太原市中级人民法院这回改判了张宝财无罪,说原来的证据不够扎实。这事儿挺让咱们提气的,说明咱们法院有劲儿把错的改过来。 案子能翻案,主要靠两点:一是孙双这个人身份弄清楚了,他因为别的事儿早就判过刑;二是张坤宇懂法还会找证据。这两方面凑一块儿才有了现在的结果。法院能把历史旧账捋清楚,这种勇气值得点赞。 不过这次翻案的过程也让人想了不少。搞冤假错案太磨人了,人家耗了整整二十二年的精力跟时间。张坤宇的专业背景在这起案子里起了大作用,这是好事儿,但问题也跟着来了:咱们的纠错机制不能光靠“偶然发现”或者“个人拼命”吧?这显然不靠谱。 从规矩上说,防止出错得靠办案本身严不严格。刑法要求证据得铁得很,有疑问就要放。要是以前在调查或者审查的时候细点儿心,有些事实不清的案子早就解决了。不能把希望都寄托在“坏人被抓”这种小概率事件上。 从保障权利上说,老百姓告状得有路走、能指望上。申诉权是法律规定的权利,法院得好好听一听人家的意见。不能全指望申诉人自己懂法、会调查。律师帮忙很关键,能帮咱们更专业地表达诉求。 张宝财案改判的意义不仅是给了人家迟到的公道,也是在给咱们照镜子。个案的平反是终点也是起点。我们想要的是不让任何案子走到最后一步才发现有错。 司法机关以后办案得把“事实清楚”这尺子拿稳当点,“疑罪从无”得变成习惯。只有深化改革、加强监督、堵住漏洞,才能让冤枉的人少点儿、让纠错机制跑得顺溜点儿。 最后说一句:让老百姓在每个案子里都觉得公平正义,这得靠制度扎好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