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0年的时候,中华人民共和国就开始重视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了,中艺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在这次的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旅游部的项目合作中,其实是被禁止搞这种虚假的非遗认证。把非遗认证简单化,或者把它当商品卖,现在网络上有人打着“快速申报非遗”或者“代办非遗证书”的幌子骗钱。这些人承诺只要给点钱,就把非遗证书和牌匾发给你。记者去调查的时候,有一家叫中艺文化投资股份有限公司的机构说自己跟国家文化和旅游部合作,还敢印国徽。结果查了一下,国家文化和旅游部根本没有给他们授权。这个公司还说自己2000年就制定了标准,这根本不符合我国非遗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这样的行为就是虚假宣传,冒充国家机关的名字,给老百姓造成误会。 这种灰色产业链一般是这样运作的:中介机构在网上拉客户,根据客户需求编申报材料甚至造假,然后把材料交给那些看起来像权威机构其实是企业或者民间社团的发证机构。这些发证机构发的证书、牌匾看起来跟真的差不多,但其实没有法律效力,纯粹是山寨产品。从咨询、付费到拿到证书只用两三天时间,这就是一种商业化、速成化的东西,跟非遗保护要求的真实传承性完全相反。 这种乱象危害挺大的。第一是损害了非遗保护的严肃性和公信力。把非遗认证变成了买卖交易,贬低了真正传承人和项目的价值。第二是骗消费者。有些人买了这种证书想要提升品牌形象或者获得政策支持,结果拿到的是废纸一张。第三是给假冒伪劣产品披上了一层文化外衣。业内专家说非遗认定根本不是买卖交易,核心是看项目本身的历史渊源和技艺特色。正规申报要经过很多程序。 现在法律界的人认为这种行为违反了非物质文化遗产法、广告法、反不正当竞争法还有刑法里关于伪造证件的规定。监管部门、文旅部门还有公安部门都应该联合起来查处这些行为。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是长期而神圣的使命,任何把它庸俗化、赚钱的行为都必须被制止。 监管部门要主动去查线上线下的情况,打击虚假认证和诈骗行为;网络平台要清理违规广告和内容;全社会也要提高警惕。只有大家一起维护好非遗认定的纯洁性和规范性,才能让珍贵的文化遗产在新时代绽放光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