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出台保险业发展行动方案 支持机构做大做强做优助力科技创新

深圳市地方金融管理局日前发布通告,就《深圳市关于保险业助力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的行动方案(2026—2028年)(公开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意见稿围绕“保险业更好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提出一揽子支持举措,强调支持保险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推动形成与深圳科技创新高地和现代化产业体系相适配的保险供给能力。 问题:科创与产业升级对风险保障提出更高要求。深圳科创企业集聚,研发周期长、投入强度高、成果不确定性大,叠加知识产权、数据安全、供应链、产品责任等多元风险,企业不同成长阶段对保险保障与资金支持的需求呈现差异化、专业化趋势。此外,医疗健康、养老等民生领域与新兴产业交织发展,也需要更具长期性和精细化的风险管理工具。如何提升保险供给的专业深度、服务效率与资源配置能力,成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课题。 原因:保险业自身转型与城市发展战略叠加催生新空间。一上,保险资金期限长、规模大,具备跨周期配置能力,若与科技创新、产业投资形成更高水平联动,可更好发挥风险分担与长期资本功能;另一方面,深圳金融开放、产业结构、人才资源诸上具有综合优势,叠加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持续推进,为深化深港金融合作、引入多元市场主体、完善保险产业链条创造了条件。意见稿提出支持金融企业深设立法人总部,支持国内保险法人机构和外资保险机构在深设立资产管理、产业投资、医疗健康、养老等子公司,并提出支持符合条件的香港保险公司在深设立人身险公司、财产险公司、保险控股公司,由市、区依法依规提供支持,体现出通过机构集聚与功能完善增强服务能力的政策取向。 影响:有望促进“风险保障+长期资本+专业服务”协同发力。支持保险机构做大做强做优,有利于提升本地保险市场的承保能力、产品创新能力与综合竞争力,增强对重点产业链、关键技术攻关和创新型企业的风险覆盖。鼓励设立资管、产业投资等子公司,有助于推动保险资金在合规前提下更好对接实体经济,探索与产业基金、创投体系、科创债等工具协同,形成更稳定、可持续的资金供给。医疗健康、养老等子公司布局,则有望加快保险服务向“保障+服务”延伸,促进多层次保障体系建设,提升对人口结构变化与健康需求升级的适配度。支持香港保险机构在深设立对应的主体,也将为深港规则衔接、要素流动与金融服务互补打开新的实践空间,更增强大湾区保险市场的联动效应。 对策:以专业化、专营化提升服务科创与产业能力。意见稿提出支持保险机构探索设立各重点领域的保险创新中心,专营化服务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此安排指向更清晰的路径:其一,围绕重点产业和关键环节构建产品与服务体系,推动科技保险、知识产权保险、产品责任与质量安全相关保险、网络与数据安全相关保险等更加精准匹配企业需求;其二,完善风险评估与定价能力,强化与科研机构、产业园区、专业服务机构的协同,提升对新技术、新业态风险识别能力;其三,推动保险机构在合规框架下提升服务效率,通过数字化手段优化承保理赔、风险预警与灾损评估,增强企业获得感;其四,构建总部经济与功能平台,形成“总部—子公司—创新中心”联动格局,提高资源调度与综合服务能力。 前景:政策引导下保险业或将深度嵌入创新链与产业链。面向2026—2028年,随着深圳加快建设具有全球影响力的科技创新高地,保险业的角色将从传统风险补偿进一步向“风险治理、资本支持、产业服务”拓展。预计在政策支持和市场需求双轮驱动下,保险机构将更加注重围绕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建立专营体系,推动保险资金长期配置与产业升级相衔接。同时,深港合作有望在机构设立、产品服务、人才交流等上积累可复制经验,为大湾区金融一体化提供更多实践样本。需要注意的是,相关探索仍需坚持依法合规、风险可控,统筹好创新与审慎监管的关系,确保金融资源更有效、更安全地服务实体经济。

深圳此次推出的保险业行动方案,既是对国家金融政策的积极响应,也是立足区域发展实际的重要创新。在构建新发展格局的背景下,深圳通过金融创新更好服务实体经济的探索实践值得持续关注。随着各项政策逐步落地,深圳有望打造成为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保险创新高地,为我国金融业改革开放积累更多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