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神病患者住院能拿到的医疗救助

趁着这个春节,呼和浩特市残疾人联合会想给大伙送点实在的福利,就在新春惠残小贴士这一系列科普里,聊聊精神病患者住院能拿到的医疗救助。具体来说,咱们主要说说救助的范围和标准。只要是呼和浩特的户口,在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住院的精神病人,就能享受这一政策。每年每人最多能领4000元钱,而且每年只能领一回。至于给钱的多少,是看你个人得掏多少腰包来定的。咱们把住院个人自付的那部分费用分成七档来补助。最高档4000元,往下依次是3500元、3000元、2500元、2000元、1500元和1000元。这就是说,你自付得多就给你补得多,按最高档的整数直接给,都不用四舍五入算那么细。 既然要给钱,肯定得有个门槛。条件主要有三条:第一是户口得是呼和浩特市的;第二得是去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住的院;第三就是本人或者监护人得愿意来申请这笔钱。想要拿这笔钱,也得准备点材料。家里得有患者的户口本原件和复印件,还有他和监护人的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另外那张《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的原件和复印件也得有。最重要的是得拿到内蒙古自治区精神卫生中心开的住院诊断证明。 等手续都备齐了,想拿到这笔钱也很方便。直接由本人或者监护人提出申请就行。在出院结算的时候把这些资料拿给医院医保咨询窗口去审核认定一下。最后医院财务科的结算处就会按你对应的那个档数来给你直接结算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