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运输企业购入10辆新能源牵引车疑有3辆“被用过”,售后处置迟缓引关注

近日,常州市一家运输企业负责人陈先生反映,其通过常州美奥汽车销售服务有限公司购入10辆徐工新能源电动牵引车,支付281万元全款后,验车时发现其中3辆车的识别代号被打磨重刻,漆面也有修复痕迹;经查证,这些车辆附带的2023年发货单证实它们曾被投入使用过。 问题的根源在于交易流程的不规范。经销商仅进行"外观检查"就交付车辆,这种做法明显违反了《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关于商品质量保证的规定。更令人失望的是,徐工新能源汽车公司销售人员多次拒接媒体电话,常州美奥虽然提出延长质保作为补偿,但始终拒绝消费者更换新车的合理诉求。 这类事件对行业造成多重负面影响。首先,消费者蒙受直接经济损失;其次,在新能源商用车渗透率刚突破40%的关键时期,曝出以旧充新乱象会打击市场信心,延缓产业升级;第三,作为工程机械强省的标杆企业,徐工集团旗下公司卷入质量纠纷,损害了"江苏制造"的口碑。 深层原因值得关注。部分车企为消化试装车和展示车库存,可能通过经销商违规二次销售。虽然《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办法》规定了电池溯源,但对整车流通环节缺乏有效监管。加上新能源商用车采购方多为企业用户,个别商家存在"重销售、轻服务"的侥幸心理。 解决此问题需要多方配合。短期内,市场监管部门应介入调查,依法要求责任方承担违约赔偿。中长期看,行业协会应建立车辆流通信息公示平台,将试驾里程、维修记录等纳入强制披露范围。值得一提的是,2024年工信部等八部门联合印发的《新能源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指导意见》已明确提出"完善全生命周期质量追溯体系",这起事件或将推动有关政策的落地实施。

商业诚信是市场经济的基础。无论是销售方还是生产方,欺骗消费者不仅违反商业伦理,更触犯法律底线。三辆二手车混入新车订单——既造成消费者经济损失——也严重损害企业信誉。主管部门应依法介入调查,维护消费者权益,推动汽车销售行业建立更加透明规范的交易机制。只有这样,才能让消费者放心购买,让市场秩序更加健康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