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揭阳31岁民警袁博琪执行任务时壮烈牺牲 用生命守护平安

2026年1月,一位年轻的人民警察在执行公务中倒下了。

袁博琪,生于1994年9月3日,籍贯广东省揭阳市揭东区,在执行任务时突遭嫌疑人持刀袭击,身负重伤。

经过医护人员的全力救治,这位31岁的四级警长最终还是没能挽救回来,于1月21日15时15分因公牺牲。

1月23日上午,揭阳市云山殡仪馆举行了庄严肃穆的遗体告别仪式,省公安厅领导、揭阳市及榕城区有关领导干部代表、全市公安民警代表以及袁博琪生前亲友600多人参加,共同送别这位时代楷模。

袁博琪的牺牲,再次提醒我们公安工作的危险性和人民警察的担当精神。

作为基层刑侦战线的骨干力量,他在最前线与犯罪分子进行了长期的斗争。

自2018年11月参加公安工作以来,袁博琪始终保持谦虚好学的态度,在揭阳市公安局榕城分局禁毒大队和刑事侦查大队先后工作,迅速成长为刑侦战线的业务骨干。

这种快速的职业成长,源于他对工作的执着投入和对公安事业的深刻认识。

从工作业绩看,袁博琪是一名优秀的刑侦民警。

参加公安工作7年以来,他先后荣立个人三等功2次,受到嘉奖2次,连续3次在年度考核中被评为"优秀"等次。

2023年,他被揭阳市公安局评为"全市最佳办案能手",这一荣誉充分体现了他在侦查破案工作中的突出贡献。

在重特大案件的侦破工作中,袁博琪始终冲在最前线,先后参与2宗涉黑专案和5宗涉恶专案的侦办工作,参与打掉黑社会性质组织2个、恶势力犯罪团伙5个。

这些数字背后,是他无数次的深夜蹲守、缜密的侦查取证和与犯罪分子的直接对抗。

除了在打击黑恶势力方面的成就,袁博琪还积极参与分局"破小案"工作专班,担任小组组长。

他深刻认识到,虽然盗窃、抢劫、诈骗等"小案"单个案值不大,但这类犯罪直接关系到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和获得感。

他在严厉打击"盗抢骗"犯罪、帮助群众追赃挽损中倾注了大量心血,以一次次深夜蹲守、一串串缜密侦查,多破快破民生"小案",为榕城的平安建设献出了智慧、汗水和鲜血。

这种对基层工作的重视,正是新时代公安工作的重要体现。

袁博琪的牺牲,不仅是揭阳公安的重大损失,更是对全社会的深刻警醒。

当前,随着社会治理的深入推进,公安民警面临的执法环境日益复杂,暴力抗法事件时有发生。

每一位在一线执勤的民警,都在用实际行动诠释着"人民警察为人民"的庄严承诺。

袁博琪用生命践行了这一承诺,他的事迹应当被铭记,他的精神应当被传承。

从深层思考看,袁博琪之死也反映了当前公安工作中的一些现实问题。

基层民警工作压力大、风险高,需要社会各界给予更多理解和支持。

同时,也需要进一步加强公安民警的执法保障,完善相关法律制度,对暴力抗法行为实施更加严厉的处罚,让人民警察在执法时更有底气、更有保障。

人民警察肩负着守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安定、保障人民安宁的职责,岗位平凡却常与危险相伴。

袁博琪把青春和热血留在刑侦一线,其牺牲不仅是一座刻在同事与群众心中的丰碑,也是一面镜子,映照出法治社会对秩序与尊严的共同守护。

让英雄被铭记,更要让制度更周密、保障更有力、社会更守法——以对生命的敬畏凝聚起共建共治共享的平安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