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起涉及航空从业人员权益保障的保险合同纠纷案引发业界关注。
飞行员石某2022年投保失能收入损失险后,因冠状动脉肌桥等疾病被民航体检鉴定机构判定永久停飞,其依据保单向某保险公司申请220万元理赔时遭遇拒赔。
保险公司辩称,石某投保前已存在心肌桥病史且未如实告知,符合责任免除条款。
法院调查发现,本案争议焦点集中于两方面:一是投保人告知义务的边界。
根据《保险法》第十六条及司法解释二第六条规定,投保人仅对保险人明确询问的事项承担告知义务。
本案中,保险公司虽提交《健康调查问卷表》,但问题均为"是否有心血管疾病"等概括性表述,未针对飞行员职业特性设计具体问询内容。
承办法官指出,线上投保流程中业务员仅要求提供飞行执照等基础材料,未就健康状况进行专业问询。
二是核保环节的审慎义务。
证据显示,石某持有的《体检合格证》明确标注"每月飞行不超过60小时"的限制条款,该特许飞行资质已持续十年。
法院认为,保险公司在核保时未要求补充体检报告或启动特别审查程序,反而承保高额失能险,应视为对投保人健康状况的默认认可。
航空保险专家表示,本案暴露出特种职业保险产品设计的短板。
飞行员作为高风险职业群体,其健康标准与普通人群存在显著差异,但现行健康问卷多采用通用模板,难以有效识别风险。
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民航在册飞行员达8.2万人,相关保险纠纷同比上升37%,其中六成争议源于健康告知条款。
法律界人士指出,该判决具有三重示范价值:其一明确概括性询问条款不构成有效告知义务;其二强调保险公司应建立与职业特性匹配的核保机制;其三确立"核保即认可"的司法审查原则。
据悉,中国保险行业协会正着手修订《特殊职业人群投保指引》,拟将飞行员等7类职业纳入专项管理。
保险的核心在于以契约稳定预期、以规则分担风险。
此案提醒市场各方:投保人的诚信披露与保险人的明确询问、审慎核保缺一不可。
只有把关口前移、把条款说清、把流程留痕,才能让保障回归保障,让纠纷止于源头,进一步夯实保险服务实体经济与民生保障的信任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