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网络空间成为反恐斗争新前沿,涉恐涉极端信息呈隐蔽化、裂变式传播 9月5日至11日,第九届国家网络安全宣传周全国启动。随着数字化生活不断深入,网络空间与陆地、海洋、空天等传统领域一样,正成为维护国家安全与社会稳定的重要阵地。现实中,恐怖主义、极端主义借助社交平台、即时通信、音视频传播等渠道,可能通过匿名账号、隐语暗号、碎片化内容等方式渗透扩散,并与网络攻击、诈骗洗钱、跨境数据流动等风险相互叠加,给公共安全治理带来新挑战。国际社会普遍认为,网络空间不是“法外之地”,利用网络手段实施恐怖活动已成为影响国际和平与安全的重要威胁之一。 原因:技术门槛降低与流量驱动叠加,个别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 网络恐怖主义的滋生蔓延,既受技术环境变化影响,也暴露出治理链条中的薄弱环节。一上,匿名通信、加密工具、自动化传播等技术降低了违法成本,使极端内容更容易隐藏来源并快速扩散;另一方面,少数平台和账号运营者在内容安全审核、用户身份核验、风险处置流程等环节执行不够严格,导致涉恐涉极端信息在传播初期未能及时被拦截。此外,部分网民安全意识不足,对猎奇内容、暴力血腥影像和煽动性言论辨识不强,转发扩散客观上放大传播效果,形成“二次传播”的风险链条。 影响:一旦失守将冲击国家安全与社会秩序,侵蚀网络生态与公众安全感 网络恐怖主义危害具有跨域性、突发性和放大性。其一,涉恐宣传可能诱导极端化、煽动仇恨对立,破坏社会团结。其二,若与黑客攻击、数据窃取等相结合,可能对关键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系统带来隐患,影响经济运行与公共管理。其三,暴力恐怖内容会对未成年人和普通网民造成心理冲击,污染网络文化环境,削弱公众对网络空间的信任与安全感。一旦出现“信息漏洞”和“治理缝隙”,线上风险可能外溢至线下,演变为现实安全隐患。 对策:以法治为牵引压实平台与机构责任,以快速处置机制阻断传播链条 网络安全与反恐治理需要依法推进、综合施策。网络安全宣传周期间,涉及的地方部门结合普法宣传,将《网络安全法》《反恐怖主义法》等法律要求转化为更易理解、可操作的知识点,引导公众明确网络反恐的边界与底线。 一是压实实名核验与风险管理责任。法律对电信业务经营者、互联网服务提供者以及金融等领域的反恐义务已有明确规定,要求依法核验用户身份信息,对拒不核验或身份不明的情况及时处置,并对严重违规行为设置相应法律责任,以制度约束减少匿名空间被违法利用的可能。 二是强化公共宣传教育与源头预防。新闻、广播电视、文化、宗教及互联网等相关单位依法承担反恐宣传教育责任,通过更有针对性的内容供给,提升公众识别极端思想、抵制有害信息的能力,把风险尽量止于“认知入口”和“传播起点”。 三是完善涉恐涉极端信息的处置闭环。对发现的恐怖主义、极端主义信息,依法采取“停止传播、保存记录、删除信息、按规定报告”等措施,形成可追溯的证据链与可执行的处置链,尽量降低扩散速度与覆盖范围,并为后续调查取证提供支撑。 四是提升协同办案与技术支撑能力。依法依规提供必要技术协助,是维护国家安全与公共安全的重要环节。通过完善接口规范、流程管理和合规机制,推动形成部门联动、平台协作、依法处置的工作格局,在打击犯罪与保护合法权益之间保持平衡。 同时,公众也是网络安全防线的重要一环。日常上网应坚持合法合规、理性克制:注册和使用网络服务时遵守实名制要求,妥善保管账号信息;浏览信息时增强辨识能力,遇到暴力恐怖、煽动仇恨等内容不点击、不传播;发现可疑线索及时截图留存并通过平台渠道举报,必要时向公安机关反映。每一次不转发、每一次及时举报,都能为传播链条“降速”。 前景:从集中宣传走向常态治理,构建全民参与的数字安全共同体 网络安全宣传周提供了集中普法与风险提示的窗口,但网络反恐治理更需要长期、制度化推进。下一步,应在常态机制建设上持续发力:完善平台内容治理与算法透明度要求,强化重点领域安全评估与应急演练;推动学校、社区、企事业单位将网络安全教育纳入日常培训体系,尤其加强未成年人网络素养培养;加快网络安全技术与合规体系建设,提升对新型传播形态的发现、研判和处置能力。通过政府监管、企业履责、社会监督、公众参与的协同治理,网络空间治理将更具韧性,也更精细。
网络空间安全不是某个部门或某家企业的单独责任,而需要全社会共同参与;当每一位网民都能守住不传播、不助推的底线,并在发现问题时及时举报,点滴行动就能汇聚成更牢固的防线。网络安全宣传周的意义也在于此:提醒我们在享受互联网便利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安全责任。只有严格的法律规范与公众的主动参与相结合,才能让网络空间更安全、更清朗、更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