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收买公民信息“开盒”网暴蔓延至境内 两名涉案人员获刑一年六个月

网络“开盒”是指不法分子通过非法手段获取他人个人隐私信息,并在网络上公开发布,进而煽动、诱导网民实施骚扰侵害的违法犯罪行为;最高检日前发布的典型案例显示,这类新型网络暴力犯罪已形成较为完整的链条,涵盖信息非法获取、编辑加工、网络传播、线下侵害等多个环节,社会危害愈发明显。案件基本情况显示,被告人赵某、成某某分别在北京和广东,伙同境外犯罪分子使用加密通讯工具Telegram搭建隐蔽网络空间,通过非法途径访问已泄露的公民个人信息数据库,大量收买、非法获取他人隐私数据。两人在对应的频道和群组中担任管理员,将某虚拟偶像团体配音演员及粉丝的户籍、手机号、行踪轨迹、健康生理等敏感信息混合编辑,制作成针对个人的侮辱谩骂、造谣诽谤内容,随后在网络平台发布,并诱导群组成员实施电话、短信轰炸等骚扰行为。犯罪规模令人警惕。经查,两名被告人累计非法获取公民信息900余组,在主要频道发布非法文案600余组。该频道成员3万余人,文案总查看量超过1000万次,评论量1.9万余条;另一群组成员也超过5000人。相关数据表明,网络“开盒”犯罪显示出组织化、规模化特征,传播范围广、影响面大。案件造成的现实危害十分突出。非法信息由境外隐蔽网络空间向境内扩散,不知情网民据此对被侵害人实施线下跟踪骚扰,在社交媒体跟帖辱骂,使被侵害人同时承受网络暴力压力和现实侵害风险。其中2名被侵害人因此罹患抑郁症,生活、工作以及人身财产安全受到严重威胁。这也说明,网络暴力并非仅停留在虚拟空间,而是可能对现实生活造成直接伤害。办案过程中,北京检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密切配合,启动重大疑难案件办理机制,运用信息化侦查调查手段锁定境内犯罪嫌疑人,依托电子数据审查室对涉案频道、群组开展全量数据固定,客观认定不法行为及危害后果。检察机关还赴被侵害人所在地调查取证,向网信、工信部门及网络社交媒体平台移送线索,推动及时封禁涉网络暴力账号,遏制违法信息扩散。通过深挖关联犯罪线索,检察机关联合相应机构锁定并抓获5名关联犯罪嫌疑人,形成了集群打击、源头治理的效果。该案的办理说明了多部门协同打击网络犯罪的做法。随着互联网深度融入日常生活,个人隐私泄露风险上升,不法分子借助技术手段和信息不对称实施违法犯罪的情况增多。应对这个挑战,需要公安、检察、网信、工信等部门协同发力:在源头端加强防控,减少信息泄露渠道;在过程端强化监测处置,及时发现并制止违法行为;在末端完善追责机制,对犯罪形成有效震慑。

这起典型案例提示我们,数字化时代的隐私保护面临更复杂的风险,也对治理能力提出更高要求。网络暴力的形式不断翻新,治理手段也必须持续迭代。守护数字空间的秩序,既离不开司法对犯罪的依法惩治,也离不开部门协同与平台治理的共同发力。只有保持对对应的犯罪的严厉打击,同时提升技术治理与协同处置能力,才能在虚拟与现实交织的环境中更好保护公民合法权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