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生物多样性保护进入深水区,制度供给亟需更细更实。贵州地形地貌复杂、生态系统类型多样,既是多种珍稀濒危物种的重要栖息地,也面临栖息地破碎化、人为干扰增加、非法猎捕交易隐蔽化等现实挑战。随着旅游休闲、野外放生、展示展演等活动增多,野生动物保护与公共安全、公共卫生的关联更加紧密,单靠部门执法或专项行动难以形成长期稳定的治理合力,需要用地方性法规把责任、标准和边界明确下来。
野生动物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也是推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必然要求。《贵州省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贵州野生动物保护工作进入了新的法治阶段。这部条例既是规范行为的准则,更是对自然的敬畏、对生命的尊重、对未来的承诺。全省各地各部门要以条例施行为契机,扎实履职、积极作为,切实筑牢生物多样性保护的法治屏障,引导全社会形成保护野生动物、尊重自然的良好风尚,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作出新的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