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凯利:搞城市更新不能瞎搞,得看清楚能不能动真格的征收权

“咱们说说这事儿,”张凯利律师开口说道,“随着城市发展从盖房子转向搞旧改,征地拆迁这块的规矩可变得很重要了。”北京市中恒信律师事务所的他提醒大家,搞城市更新不能瞎搞,得看清楚能不能动真格的征收权。 他指着手里的法条解释道,“法律里说了,公共利益是个硬门槛。”要是有人打着旧城区改造的幌子干商业开发的事,“那就是借壳诈骗”。按照《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八条的说法,只有国防、修路修桥、搞公益事业或者盖保障房这几种情况才能算公共利益。就算是搞旧城改建也不行,“还得有政府的年度计划、专家论证和老百姓的意见”。 张凯利接着说,“征地拆迁最关键的还是别让人赔钱又挨骂。”《土地管理法》里有规定,“谁拿地谁补偿”。要是评估价不公平或者装修没算钱,“大家都可以找律师打官司”。《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九条讲得很明白,“赔的钱不能低于周边市场价”。 他敲了敲桌子强调,“这是个市场比较法。”目的就是让人住得更好、生活水平不降。对于那些想偷偷盖新房多要钱的行为,“法律早就明令禁止了”。一旦房子的征收范围确定下来,“谁也不许再修房子、改用途”。要是有谁敢这么干,“别说不赔你钱了,盖的违章建筑统统不给算”。 这位法律专家最后总结道,“城市更新可不是法外之地。”无论是论证公共利益还是定补偿标准,“最终都是为了保护公民的财产权”。“咱们得在法律的圈子里把发展和权利这事儿摆平了。”只有每一项决定都经得起法律的推敲和历史的检验,“才能真正让老百姓的日子过得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