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湖北省襄阳市高新区人民检察院把一起非法狩猎案推到了公众视野。这次审判是在2025年8月对王甲、王乙还有郝丁三人作出的判决。三人都是因为非法狩猎罪被判刑,时间从六个月到九个月不等。更有意思的是,他们也因为这个案子给国家带来了生态损失赔偿责任。这次判决让我们意识到:搞非法狩猎不仅违法还得赔钱。 这事儿还得从2023年12月说起。有一次半夜巡逻的时候,民警在襄阳市罗庄路发现了奇怪的灯光,结果当场抓住了两个可疑人。警察在他们身上搜出了专业头灯、弹弓还有已经死了的14只野生鸟类。后来警察顺藤摸瓜发现一个专门搞非法狩猎的小团伙。 经过调查发现,王甲、王乙还有郝丁从2022年1月到2023年12月之间多次在禁猎区、禁猎期用弹弓之类的工具去抓鸟。他们不是为了吃或者买卖鸟这么简单,而是把抓鸟当成一种“娱乐”和“攀比”。他们还用微信之类的社交软件互相发照片和视频炫耀自己抓了多少鸟。 这些证据记录得清清楚楚每次都是在哪、什么时间、抓了什么鸟。专业人员鉴定了一下这些鸟都是国家保护动物里面的“三有”保护动物。 2024年11月这个案子就交给了襄阳高新区人民检察院处理。检察人员在审查的时候发现这些人的行为不光是触犯法律那么简单了,还对当地生态环境造成了实实在在的伤害。他们利用网络传播抓鸟视频助长了不好的风气。 所以检察院决定把公益诉讼这块也管起来。到了2025年8月检察院正式立案并且进行公告程序。因为没人提起诉讼就直接由检察院自己提起公益诉讼了。 最后在法院主持下达成调解协议:三个人公开赔礼道歉并按照抓到鸟类种类数量还有价值评估分别给国家交1800元到5400元不等的赔偿金。调解书也公开了接受监督。 检察院接着以非法狩猎罪起诉他们三人法院审理后做出了判决。 这次案子的成功办理说明检察机关通过多种手段全方位打击环境犯罪。 它传递出一个信号:搞非法狩猎绝不是小事儿是犯法行为你还得给国家买单修复和赔偿责任。 也警示大家保护野生动物是大家的事儿不能心存侥幸去触犯法律. 今后检察机关还要继续加强普法宣传让大家自觉遵守法律共同维护生态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