辞职这件事儿,你以为你是自由的鸟了,其实法律给你划了三条硬杠杠。

辞职这件事儿,你以为你是自由的鸟了,其实法律给你划了三条硬杠杠。有些人以为把辞职信交了,就能直接飞走了。不过,要看看这个程序合不合规。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正式员工辞职要提前30天书面通知公司,试用期员工提前3天。法律这么规定,主要是给劳动者择业权保障一下,也别让用人单位因为员工突然辞职措手不及。要不是这样提前通知好时间,公司还能有权要求你履行工作满期。跳槽的时候把船踩两条可没什么好处。《劳动合同法》第九十一条把这种风险给提到了一个条款里头。用新公司招用还没和前一家公司解除劳动合同的人,前公司给造成损失了,这个责任就是连带赔偿了。法律不会给你撑腰的。你想跳槽之前最好确认一下自己和原单位的关系没什么遗留问题。碰到老板让你干的事儿触及到底线就危险了,比如说暴力、威胁、非法限制人身自由、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这些事儿。法律直接赋予你权利:“随时走人”。这个时候你就不用再提前通知了。记住这不是鼓励你乱来,而是给你这种危险情况下一条安全出口。小结一下吧:辞职权也不是无限的。提前30天书面通知是一个标准操作模式;试用期内3天通知就行;遇到老板违法乱纪直接甩手就走;还要小心避免“脚踩两条船”这种风险。把法律红线装进你的包里再去决定要不要辞职吧,这样才能对你的权益负责任一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