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短视频“暗语”引流、借微信分销卖烟花爆竹 天津警方连破两案刑拘两人

岁末年初烟花爆竹管控进入关键阶段,天津市公安机关近期发现了新型违法苗头。河西分局侦查发现,嫌疑人杨某某在短视频平台使用"暗语营销",以"新年礼花""电子鞭炮"等隐晦表述发布销售信息,实际通过货车转运119箱烟花爆竹。同期——红桥分局查处另一起案件——李某通过微信朋友圈展示烟花爆竹实物图片招揽客户,在北辰区仓库查获195箱非法存货。两起案件的运输、储存规模已构成重大安全隐患。 这类案件呈现三个明显特征:违法手段网络化,犯罪分子利用社交平台监管盲区实施隐蔽交易;货源跨区域化,从外省市采购以逃避本地监管;仓储分散化,采用"线上接单+临时调货"模式增加查处难度。公安机关指出,这些行为不仅违反《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更可能因存储条件不达标引发爆燃事故。2022年河北某地曾因非法储存烟花引发仓库火灾,导致相邻商铺大面积损毁。 天津警方采取"技术侦查+传统摸排"双轨并进的方式。网安部门通过语义分析锁定可疑账号,治安支队对物流仓储开展地毯式排查。这种立体化打击策略有效破解了网络违法行为的隐蔽性。法律专家表示,根据刑法第二百二十五条,非法经营烟花爆竹若数额超过5万元或违法所得超1万元,即可追究刑事责任,涉事嫌疑人或将面临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面对春节前可能出现的违法反弹,天津市已建立多部门联防机制。应急管理部门重点监控城乡结合部闲置厂房,市场监管部门加强电商平台关键词过滤,交通执法单元在入津通道增设检查点。据市公安局治安总队透露,2023年12月以来已查处非法储存窝点17处,行政拘留23人,刑事立案6起,较去年同期上升12%。

烟花爆竹的禁燃禁放政策是城市管理的重要内容,也是保护公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生态环境的必要举措;当前,不法分子利用互联网平台进行违法销售的新现象表明,公共安全治理需要不断创新手段、适应新形势。只有政府部门、社会各界和广大市民形成合力,既要依法严厉打击违法行为,也要通过宣传教育提升全社会的法律意识和安全意识,才能维护好城市的安全与秩序,为建设平安天津做出应有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