潍坊市地处山东半岛,地势南高北低,南倚沂山,北濒渤海,弥河、白浪河、潍河等多条水系纵横交错,形成了河流、湖泊、水库、滨海等多样化的湿地生态系统。此独特的地理条件使潍坊成为全省湿地资源最为丰富的地区之一。根据山东省湿地保护规划数据,潍坊市湿地总面积达280万亩,占全省湿地总面积的十分之一,位居全省第二位,是全市重要的生态资源和战略资产。 湿地作为地球之肾,意义在于涵养水源、净化水质、调节气候、维护生物多样性、蓄洪防旱等多种不可替代的生态功能。保护和修复好这些珍贵的湿地资源,对于维护区域生态安全、保障饮用水安全、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潍坊具有重大而深远。 为加强湿地保护工作,潍坊市体制机制创新上迈出了坚实步伐。2023年6月,潍坊市在全省率先建立湿地保护协调机制,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牵头,市发改、财政、生态环境、城管、水利、农业农村、海渔等8个部门组成市级湿地保护协调机制,协调全市湿地保护工作。该机制每年召开两次协调会议,传达学习湿地保护最新法规政策,调度交流工作,分析研判形势,研究制定湿地保护对应的制度措施,形成了纵向贯通、横向联动的保护工作格局。 法治建设是湿地保护的重要基础。2018年,潍坊市政府印发《潍坊市湿地保护管理办法》,成为该市有立法权以来的第一部实体规章,标志着湿地保护工作进入法治化轨道。为与上位法保持衔接并适应新形势要求,潍坊市去年对该办法进行了修订,更名为《潍坊市湿地保护规定》,充分体现潍坊特色,贴近民生实际,于2025年12月15日由市政府令第112号发布,2026年2月1日起正式实施,为湿地保护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法治支撑。 在保护管理体系建设上,潍坊市形成了以国家重要湿地为龙头,湿地公园为脉络,海洋生态特别保护区等其他形式为补充的多层次保护管理系统。截至目前,全市共建立省级以上湿地公园23处,其中国家级湿地公园10处、省级湿地公园13处,湿地公园数量位居全省第二位。峡山湖等8处国家湿地公园被列入山东省重点保护湿地。青州弥河、寒亭禹王相继获批国家重要湿地,数量位居全省第一,形成了梯次合理、覆盖全面的保护网络。 在保护修复能力建设上,潍坊市加大投入力度。十四五期间,全市共申请上级湿地保护修复资金6174万元,全部用于省级以上湿地公园植被恢复、清淤疏浚、生物多样性调查、智慧监测体系建设各上,全面提升了湿地公园保护管理能力。以青州弥河、寒亭禹王两处国家重要湿地为试点,潍坊市积极开展湿地公园生物多样性调查,摸清湿地本底数据,为下一步保护工作奠定基础。同时,着力探索湿地公园智慧监测系统全覆盖,充分利用大数据和先进技术手段,随时掌握湿地公园野生动植物及鸟类变化情况,有效赋能湿地公园保护管理。 在分类管理上,潍坊市创新构建了湿地保护三级分类体系,明确8类一般湿地纳入重点管理,为一般湿地设立了升级通道。该体系既涵盖了生态功能、物种资源、区位价值等自然属性指标,也兼顾了历史文化意义、科研科普价值等人文属性指标,表明了生态价值优先、多元价值兼顾的保护理念。特别是将依法划入生态保护红线的湿地、河流源头及重要水源地湿地纳入重点管理,精准对接生态保护红线管控、水资源安全保障等国家战略要求,实现了湿地保护与其他生态治理目标的协同衔接。
湿地之“重”,重在其承载的生态安全与民生福祉;湿地之“治”,贵在制度、工程与科技协同发力。把280万亩湿地守护好、修复好、管理好,既是对自然馈赠的珍惜,也是面向未来的战略选择。以更严格的保护、更系统的修复、更精细的管理推动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潍坊的湿地资源有望在守护水安全、提升城市韧性与促进绿色发展中起到更持久、更深远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