情侣分手后,大家一起养的宠物到底该归谁?

大家好,我是邓雯芬,来自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家事法苑团队。今天跟大家聊一个挺有意思的问题:情侣分手后,大家一起养的宠物到底该归谁?我们先看个案例。2025年1月15日的一天,北京天驰君泰律师事务所的邓雯芬老师接待了一个叫小王的小伙子。小王说,他和女朋友媛媛本来谈得好好的,后来他出国读书了,两人也就分了手。他们在一起的时候,小王的朋友送了他们一只宠物狗。因为媛媛一直养着这只狗,时间长了感情很深,所以分手的时候,小王想把狗要回来。可媛媛不干了,觉得这狗是他们一起养的,而且自己付出了很多心血,理应由她来养。 其实这种事情在现实中挺常见的。那么面对这种情况该怎么办呢?法律上有没有明确的规定?我们得先搞清楚这宠物到底算谁的。如果大家只是谈恋爱期间共同养的宠物,而且是共同出钱买的、共同照顾的话,那这种宠物就属于双方共同的财产。这时候如果分手了,大家可以先商量着来解决。要是当初恋爱时就说好财产怎么分了,那照约定办就行。如果没约定或者商量不拢,法官就得综合考虑谁出的钱多、谁照顾得多、还有谁更有能力养它等等因素来判了。 但如果这只宠物是其中一方自己买的、自己养的,只是在恋爱期间另一方偶尔帮忙照顾一下或者花点钱喂喂狗粮的话,那这就算是一种赠予或者帮忙的行为了。这种情况下另一方不能直接把宠物占为己有。另外还有一种情况比较特殊:如果两个人不光是谈恋爱还同居了的话。这时候根据2025年1月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二)》第4条规定,这种同居期间的共同财产要像夫妻那样分。比如说谁赚的钱、谁继承的东西还有谁单独经营挣的钱都归谁自己所有;至于共同买的东西或者一起做生意挣的钱那就按比例来分。 因为宠物毕竟是个活物没法直接对半分或卖掉分钱(尤其是对宠物好的一方一般都不太愿意),所以司法实践中通常会这么处理:一方把宠物带走给对方一点补偿;或者让双方竞价谁出的钱多给谁;或者法官看谁更疼爱这个宠物、谁更有能力照顾它就把它判给谁。 还有一种让人头疼的情况是分手后一方偷偷把宠物抱走了。这时候另一方该怎么办呢?拥有所有权的人可以直接去法院起诉让对方把狗还回来(这就叫返还原物纠纷)。 《民法典》第235条说过:无权占有别人的东西是要还回来的。打官司的时候得证明两点:一是你是这个狗的主人(要拿买卖合同或者宠物注册信息做证据);二是这个狗现在就在对方手里(这可能有点难因为狗会跑)。这时候可以用那种宠物定位器定位一下位置,或者拿出聊天记录证明对方确实抱着狗呢。 最后我想说的是:情侣养宠物得谨慎一点啊!最好提前说好这个宠物到底归谁养比较好!而且相关的收据、合同啥的都要收好!分手的时候千万别偷偷把宠物抱走哦!有问题最好还是走正规的法律途径解决比较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