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医保局、国家中医药局日前联合发布文件,正式启动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工作。北京市、河北省、上海市、浙江省、山东省、广东省、重庆市、云南省等18个地区纳入试点范围。这个举措意味着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继续推进,也为中医药发展带来新的政策支持。按病种付费是一种医保支付机制。与按项目付费、按床日付费等方式不同,它以疾病诊疗为单位进行科学分组或折算分值,对医疗机构实行“打包付费”。通过事先明确支付标准,有助于规范诊疗行为,遏制费用不合理增长,并推动医疗机构提升效率与服务质量。中医药疾病防治上具有独特优势。为更好发挥中医药作用,医保部门与中医药部门联合遴选57种中医优势病种,涵盖骨折类、腰椎间盘突出症、中风类等常见多发疾病。这些病种诊疗路径相对清晰、疗效较为明确、成本可控性较强,具备按病种付费管理基础。试点地区的确定兼顾区域均衡与代表性。18个试点地区覆盖东、中、西部,既包括北京、上海等一线城市,也包括内蒙古通辽市、贵州黔东南州等中西部地区,涵盖不同经济水平和医疗基础条件,有利于总结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实施层面,试点地区可结合本地情况确定支付标准。各地可在历史费用数据基础上,综合考虑医疗服务成本和中医技术特点,合理测算中医优势病种的支付水平,并建立动态调整机制,随医疗技术进步和成本变化适时调整,增强政策的科学性与适配性。这也有助于更好体现中医技术劳务价值,提升医疗机构提供中医服务的积极性。病种范围上同样保留一定弹性。国家推荐的57种目录基础上,试点地区可根据本地疾病谱、服务供给和管理能力等实际情况,因地制宜调整发布病种范围,在统一指导下更贴近地方需求。中医优势病种按病种付费试点的推进,对中医药发展具有现实意义。一上,按病种付费有助于提升中医医疗机构收入的稳定性和可预期性,改善经营环境;另一方面,更合理的支付标准有助于体现中医诊疗的成本与价值,推动中医药在医疗服务体系中发挥更大作用。同时,改革也将倒逼机构加强成本管理、优化服务流程,促进中医药高质量发展。从整体看,此次试点是医保支付方式改革的重要延伸。近年来,医保部门在按病种付费、按疾病诊断涉及的分组付费等持续探索并取得成效。此次将改革进一步拓展至中医药领域,反映了对中医药的支持,也有助于推动医保支付方式更加多元、更加科学。
此次中医优势病种付费改革试点,标志着我国医保支付方式改革进入深化阶段。在坚持中西医并重的卫生工作方针下,通过制度创新破解发展瓶颈,既有助于更准确评估和体现传统医学的价值,也是完善中国特色医疗保障体系的有益探索。随着试点工作推进,中医药在维护人民健康中的独特作用有望得到更运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