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刚把03月23日发给金融监管总局,催着赶紧出个新规矩。大家知道,过去做个人贷款的时候,光是利息不够看,各种服务费加起来才是真吓人。到了2026年03月23日这天,北京那边传来消息,说《个人贷款业务明示综合融资成本规定》终于下来了。 屈信明和赵展慧两位记者是最早拿到消息的人。这份文件把借款人平时要掏的钱全算进去了,不管是正常还月供的利息分期费,还是那些搞担保的增信服务费,还有万一违约了要付的罚息,都得一股脑儿算上。 以后金融机构放贷不能瞎忽悠了。像商业银行、农村信用社、小额贷款公司这类地方金融组织,不管是哪种类型的机构,只要做个人贷款生意,都得向借款人亮明底。 他们得拿出一张详细的清单给借款人看。这张单子上得写清楚借了多少钱本金,再把机构自己收的以及合作机构收的那些钱给列清楚,是按什么方式收的、收多少、谁来收都得写得明明白白。只有把这些费用都算完了,最后才能算出那个借款人每年要付的年化综合成本到底是多少。 金融监管总局那边的负责人说,以前这种息费信息老是透不透光的,导致很多消费者打官司扯皮。这次把要求定细点、把流程卡严点、把责任划清点,目的就是为了保护老百姓的钱袋子,让那些惠民的好政策能真真切切地传到老百姓手里。 关于《人民日报》在2026年03月23日第十版的报道也是专门对这个事儿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