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沂法院在解决一个买卖合同纠纷的时候,用了一种特别高效的方法。他们把纠纷解决在法庭外,并且让被告即时把欠款还清。这个做法达到了案结事了的效果,既让法律有了刚性又有了温度。3月13日,中新网的记者赵雨秋和吴经纬报道了这个消息。 这次纠纷是一个宠物店和沈某之间的。宠物店跟沈某签了合同,说沈某领养一只宠物猫,并且每个月都要买指定品牌的猫粮,合同期是两年。结果宠物店觉得沈某没有按照合同足额支付猫粮款,就把他告到了法院。 新沂市人民法院窑湾法庭接手这个案子后,发现事实清楚、证据充足、争议金额也不大,觉得这个案子有调解的可能性。法官征得双方同意后就在庭上进行调解。 刚开始的时候,双方情绪对立得很厉害。法官耐心地安抚了他们的情绪,还了解到宠物店可能很累诉累很多,而沈某暂时没有钱支付欠款。所以法官就宣布休庭了,准备换一种方式跟他们谈。 法官采用了一种更能让双方接受的方式,就是在背后跟他们讲清楚法律道理、讲明白事理、说明白情理。通过这样的交流沟通,双方都能够理解对方的处境和需求。 最后双方终于达成了和解协议。为了不让这个案件进入执行程序给双方带来更多麻烦和成本,法官提醒和督促沈某及时履行债务责任。沈某明白了如果逾期不履行法律文书可能会面临一些不利后果后,就把所有钱当天就给了宠物店。 负责这个案件的法官表示这次采取“庭下调解+即时履行”的一步到位方式解决问题,既维护了法律的刚性又传递了司法为民的温度。这种方法让法律既有力度又有温度,减少了当事人打官司带来的各种麻烦和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