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自贡市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的出台背后,其实是为了响应国家发展改革委、城乡建设部还有财政部这三个部门联合发布的公租房规范意见,从而进一步完善我市的住房保障制度,也为了给那些符合条件的家庭提供更有保障的居住环境。这份文件适用的区域包括自贡市的自流井区、贡井区、大安区、沿滩区和高新区。所说的公共租赁住房,主要是由政府投资或者政策支持建造出来的,建设标准和租金水平都有严格规定,只为那些有需要的人提供的保障房。 这个《办法》里面还提到,为了方便申请对象使用这些房子,政府采取了实物配租或者发放租赁补贴这两种方式来解决他们的居住问题。当然,实物配租和补贴不能重复享受。实物配租就是政府直接给符合条件的人一套房子来住,面积原则上不能超过60平方米;而租赁补贴就是给申请人发一些钱,让他们去市场上租房子。 申请公租房必须是以家庭为单位进行的,每个家庭只能有1名符合条件的成员作为申请人,配偶和未婚子女可以作为共同申请人。如果是单身人士也可以申请。此外,城镇中等偏下收入家庭、在当地稳定工作的外来务工人员、刚毕业还没有房子的职工也有机会申请。 想要申请的话,大家可以直接去政务大厅或者通过四川省政务服务网、天府通办APP来线上办理。申请的时候要如实填写申请表,把身份证、户口本、结婚证等材料准备好,还要对自己提供的信息负责。各区住房城乡建设部门会把这些材料收集起来审核一遍。 审核通过后就可以确定保障资格了。之后承租人就有权利按照合同约定的期限住在里面。不过住户要爱护房子和里面的东西,不能随意改动结构或者装修。如果真的要装修得先征得运营单位同意,而且在退房的时候装修费用也不会退回来。如果因为使用不当损坏了东西或者没经过同意就擅自装修造成损失的话,租户就得负责修好并赔偿违约金。 最后编辑这次文字解读的是金艳老师,负责审查的是余鲲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