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矿金业旗下两家金矿同日被罚 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待加强

招远市应急管理局1月6日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灵山金矿存在三重违规:既未及时消除事故隐患,又未按规定维护安全设备,且设备全生命周期管理未达国家标准。

姜家窑金矿则因同类隐患问题被查处。

两矿同属中矿金业股份有限公司,该企业年自产黄金达5吨,系国内黄金产业重要主体。

此次处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山东省裁量标准实施。

值得注意的是,灵山金矿三项违法行为均属基础性安全管理缺陷,暴露出企业"重效益轻安全"的倾向。

业内人士指出,黄金开采属高危行业,井下作业面临岩爆、透水等风险,安全设备管理缺失可能引发连锁反应。

查阅企业信用信息可见,涉事两矿成立时间跨度达18年,但均未建立有效的隐患治理机制。

2023年国务院安委会印发的《安全生产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特别强调,要推动企业主要负责人"五带头"落实安全责任。

此次处罚正值全国开展岁末年初安全生产大检查期间,具有典型警示意义。

招远市作为"中国金都",黄金产业占全市工业产值比重超60%。

当地应急管理部门表示,将启动"回头看"专项督查,对屡查屡犯企业升级惩戒措施。

中国黄金协会数据显示,2023年前三季度全国黄金产量同比增长2.3%,但同期矿山事故起数同比上升,反映产能扩张与安全管理不同步的结构性矛盾。

安全生产没有“缓冲区”,更没有“侥幸区”。

两家矿山企业同日被罚,表面看是一次执法行动,深层看是对企业主体责任的再提醒、对矿山行业安全底线的再强调。

把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把设备可靠性抓在日常细节,才能以更稳健的安全基础支撑产业发展与地方经济运行,实现高质量发展与高水平安全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