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平远县石正镇马山村的山林深处,连绵的梅片树向远处延伸。
这些树木的主要提取物是天然冰片,广泛应用于南药领域,既实现了进口替代,又带动了当地农民增收。
然而,这样的发展成果来之不易。
长期以来,平远县虽然森林覆盖率达77.62%,但林权不清、流转不畅的问题制约了生态资源的有效利用。
林农想经营缺乏必要手续,企业想投资担心产权纠纷,大片山林处于低效闲置状态,生态价值难以转化为经济收益。
这种局面亟待改变。
平远县紧扣"百县千镇万村高质量发展工程"和"生态产业化、产业生态化"核心要求,立足"八山一水一分田"的独特资源禀赋,率先探索创新的林权制度改革路径。
其核心创新在于推行"红证+绿证"林权登记新模式,实现了产权制度的重大突破。
所谓"红证"是指不动产权证,由平远县林业部门组建专班,委托第三方对林地数据进行矢量化处理,构建精准的林权数据库,组织开展林权地块指界工作后颁发。
"绿证"是指林地股权证,由村民按自愿原则将经营权流转到村民小组,根据比例确定股权,由村集体经济组织颁发。
这一创新设计实现了"确权不确林、分股不分山"的目标,既明晰了产权归属,又保持了山林的整体性。
截至目前,平远县已完成对全县163万亩林地、136个行政村、1522个村民小组的外业测绘矢量调查。
其中石正镇马山村、上举镇八社村、河头镇黄田村、泗水镇文贵村等4个试点村已全面完成林权确权及"红绿双证"发放工作,确权林地实现100%流转定股,涉及林地面积6.19万亩。
村民凌征义领到林权证后感慨万千。
他表示,以前只能听长辈口头描述家里山林的位置,说不清具体有多少亩。
确权颁证后,界限变得非常清晰,凭绿证可以入股参与产业发展,获得相应收益。
他笑称"这回有图有码有真相了"。
清晰的产权不仅给了林农"定心丸",也为企业经营提供了法律保障。
企业可以据此评估资产、获得融资支持,为规模化经营创造了条件。
通过村集体经济组织对集体林地实施统一规划、统一经营,有效提升了林地资源利用效率,解决了传统联户承包模式下权责不清的问题。
改革带来的成效显著。
试点村农户从林业经营中获得的收益结构发生了显著变化,其中股权分红占比实现了从无到有的突破,并快速提升至综合收入的30%。
这一变化打破了传统短期租赁模式下的频繁纠纷,形成了"资源增值、产业兴旺、农民富裕、集体增强"的良性循环发展格局。
马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凌征新对改革的意义深有体会。
他指出,"双证"的颁发对村里发展村集体经济作用重大。
过去山林零散分散,村里发展涉及林地时需要逐家逐户做工作,效率低下。
通过改革,山林顺利集约成片,大大便利了村集体经济的长远发展。
此外,改革还在维护社会稳定方面取得显著成效。
通过明晰产权、规范流转,平远县涉林边界纠纷同比下降超过60%,有力维护了农村社会和谐稳定。
当前,平远县正在进一步推广试点经验,将"红绿双证"模式向全县推广,为更多林农激活生态资产、实现增收致富创造条件。
同时,县里还在探索林业产业的多元发展路径,让"绿"这一资源禀赋拥有更多打开方式,让"藏富于林"的蓝图逐步成为现实。
平远县的改革实践表明,生态文明建设需要制度创新的支撑。
当每一片山林都有了"身份证",当生态资源转化为发展资本,"绿水青山"才能真正成为惠及百姓的"幸福靠山"。
这场发轫于粤东山区的林权制度改革,正在书写新时代乡村振兴的绿色答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