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务院出台政务App规范管理办法 防止"指尖形式主义"反弹 推进基层减负制度化

近年来,政务移动应用提高办事效率、拓宽服务渠道上发挥了作用,但一些地方和部门也出现了应用数量偏多、功能重复、频繁打卡留痕、排名通报、重复填报等问题;基层干部群众在“手机里办公”和“为留痕而留痕”之间疲于应付,影响治理效能和群众获得感。此次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管理办法,针对突出问题,明确边界和规则,发出持续整治形式主义、推动数字治理回归服务本位的信号。 从问题表现看,政务移动应用大体分为内部办公管理类与对外公共服务类。前者一旦管理不当,容易变成任务摊派的工具:有的应用以“日常学习”“工作上报”“满意度测评”等名义,变相要求基层完成下载、注册、打卡、转发等指标;有的将平台活跃度与考核评优挂钩,催生“以数据论英雄”;还有的系统割裂、多头建设,基层在多个平台间来回切换、重复录入,耗费大量时间。管理办法提出避免同质化建设、不得将点赞量等作为考评依据、不得强制下载使用等要求,正是对这些乱象的制度回应。 从成因分析看,一是需求导向弱化,存在“先上项目、再找场景”的倾向。一些应用并非源于群众办事痛点或基层治理刚需,而是在数字化建设热潮中匆忙立项,导致功能单一、体验不佳、使用价值有限。二是绩效考核导向偏差,个别地方把平台数据简单等同于工作成效,通过排名通报、时长统计等方式推动执行,客观上放大了形式主义空间。三是部门协同不足、技术标准不统一,造成系统重复建设、数据壁垒突出,形成“各建一套、各管一摊”的碎片化格局。四是监督约束和反馈纠偏不畅,基层对不合理要求反馈渠道不顺、纠偏不及时,低效应用得以长期存在并不断叠加。五是预算与采购缺乏全生命周期管理,重建设轻运营、重上线轻评估较为突出,导致投入与产出不匹配。 从影响看,形式主义的“指尖化”不仅增加基层负担,也带来治理风险:其一,挤占基层干部走访群众、解决问题的时间精力,影响政策落实质量;其二,诱发数据“好看”但问题“难解”的偏差,工作重心从解决问题转向过程留痕;其三,削弱政务数字化的公信力和使用黏性,群众对政务服务应用产生“下载即闲置”的落差;其四,重复建设与低效运维增加财政支出压力,影响资金使用绩效。管理办法强调巩固整治成果、明确管理要求,目的在于以制度约束推动数字治理从“可用”向“好用、管用”转变。 从对策路径看,规范政务移动应用应突出系统治理、源头治理与长效治理。一要坚持需求牵引与清单化管理,对应用建设开展必要性论证,聚焦高频事项和关键场景,能整合的不新建、能共享的不重复,推动“一地创新、多地复用”。二要强化考核的“减负”导向,纠正以下载量、活跃度、学习时长等简单量化指标评价工作问题,更多以解决了多少群众诉求、提升了多少办事效率作为检验标准。三要强化数据共享与标准统一,推进跨部门数据互通、表单合并、一次采集多方使用,减少多头填报和重复录入。四要完善全生命周期管理,从立项、开发、上线到运营、评估、退出形成闭环,对长期低使用率、维护成本高、可替代性强的应用依法依规关停下线。五要畅通基层与群众反馈渠道,把“好不好用、需不需要”交给用户评判,建立快速响应和纠错机制,让不合理的任务摊派难以落地。六要规范采购与运维资金使用,强化绩效评估和审计监督,防止借数字化之名变相铺摊子、上项目。 从前景判断看,随着数字政府建设加快,新技术应用不断涌现,治理工具迭代加快。越是在新技术、新场景扩展期,越要坚持制度先行、规则先定、边界先明,防止在新的技术风口下出现“重概念、轻实效”的重复建设。管理办法的出台,有助于把整治成果固化为常态机制,为未来政务数字化建设划清底线、明确方向:以服务为中心、以协同为路径、以减负为要求、以安全合规为前提,推动数字治理真正提升公共服务能力和基层治理效率。

政务信息化本应是提升治理效能的工具,而不应异化为新型形式主义的载体。此次制度性规范的出台,既是对前期整治经验的制度化巩固,也反映了对数字政府建设规律的更把握。在数字化转型过程中,只有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和效果导向,才能让技术真正服务于人而不是增加束缚,这也是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题中之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