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部部署春节民生保障工作 多措并举确保困难群众温暖过节

春节是中国传统重要节日,也是困难群众生活保障的关键时期。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副司长张伟在1月29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为切实做好春节期间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民政部已印发专门通知,在全国民政工作会议上作出部署安排,多措并举推进社会救助兜底保障工作。

当前,我国社会救助体系已覆盖城乡,但春节期间困难群众面临的生活压力仍需重点关注。

一方面,节日期间生活成本上升,食品、能源等基本生活资料价格可能波动;另一方面,部分困难群众因节日消费需求增加而面临更大经济压力。

针对这一现实问题,民政部门采取了一系列有针对性的措施。

在救助金发放方面,民政部要求各地及时足额发放低保金、特困人员救助供养金,并鼓励有条件的地方在元旦春节期间提前发放救助金或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

北京、天津、上海、江苏、宁夏等地已率先行动,通过现金、消费券、实物等多种方式为困难群众增发一次性生活补贴,确保救助政策的实际效果。

在救助覆盖面上,民政部指导各地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

民政部门将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申请对象全部纳入救助范围,对在节日期间新申请低保、特困供养的群众,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加快资金发放速度,确保困难群众不因申请程序复杂而错失救助机会。

临时救助作为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补充,在春节期间发挥着应急、过渡、衔接的关键作用。

民政部要求各地用好用足临时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小额快救"和"急难发生地直接实施临时救助"等政策要求,提高救助时效,确保临时遇困人员能够及时获得帮助。

为确保救助资金充足,民政部、财政部已提前下拨2026年中央财政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410亿元,加强对地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的资金支持。

这一举措为各地开展春节期间救助工作提供了坚实的资金保障。

在北方地区取暖问题上,民政部指导各地因地制宜采取多种措施。

通过发放取暖补贴、提供御寒取暖物资、协调减免取暖费用等方式,切实缓解困难群众的过冬取暖困难。

初步统计,有17个省份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扩大取暖救助范围,将救助对象从低保户拓展到低保边缘家庭和刚性支出困难家庭。

入冬以来,北方地区和受灾地区累计安排资金31亿元用于发放取暖补贴和物资。

民政部社会事务司副司长朱玉军介绍,民政部于2025年10月正式启动"寒冬送温暖"专项救助行动,这是连续第13年开展此项行动。

专项救助行动自启动以来,全国民政部门和救助管理机构累计救助各类街面临时遇困人员19.3万余人次,出动街面巡查人员20.6万人次,调配救助车辆近5.2万台次,发放各类御寒物品和食物10.1万件,设立临时避寒场所、临时救助点、求助引导点3.9万个,有效保障了临时遇困人员的安全和温暖。

民政部还将加强社会救助动态监测和主动发现机制,密切关注物价变化情况,适时启动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挂钩联动机制,按规定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确保困难群众的生活水平不因物价上涨而下降。

民生保障贵在及时、重在精准、成在长效。

春节是万家团圆的时刻,也是检验兜底保障能力的关键节点。

把救助资金发放得更快一些、把临时救助衔接得更顺一些、把动态监测做得更细一些,既能托住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底线,也能以制度温度凝聚社会信心。

随着各项部署落地见效,社会救助将在守护民生、稳定预期、促进公平中发挥更加坚实的支撑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