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

中国的绿色低碳发展获得了重大制度支撑,首部企业气候信息披露准则正式出台。在这个过程中,财政部起到了关键作用。除了财政部,生态环境部、外交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商务部、中国人民银行、国务院国资委、金融监管总局还有中国证监会也参与制定了这个准则。 这个准则的制定响应了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关于绿色低碳发展的战略部署。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提出要健全绿色低碳发展机制,支持绿色低碳发展的财税、金融、投资和价格政策。《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第1号——气候(试行)》正是为了落实这些政策而诞生的。 这次《气候准则》不仅是继《企业可持续披露准则——基本准则(试行)》之后的第二个具体议题准则,更是推动企业微观行动与国家宏观战略衔接的重要举措。何代欣作为中国社会科学院财经战略研究院财政研究室的负责人认为,《气候准则》既对接国际规则,又考虑到中国实际国情,实现了国际趋同与中国特色相结合。 这个准则的核心目标是让投资者、债权人还有政府相关部门获得有价值的气候相关信息。它把治理、战略、风险和机遇管理以及指标和目标作为四大支柱构建起来。 具体来说,“治理”部分关注的是企业在气候相关方面的架构和职责;“战略”部分要求披露气候风险机遇对企业战略决策还有财务状况产生的影响;“风险和机遇管理”部分规范了相关流程及其与整体风险管理的整合情况;“指标和目标”涉及到具体的绩效衡量和转型规划。 这次《气候准则》体现了统一性和规范性,能够破解市场上长期存在的“洗绿”和“漂绿”问题。标准披露可以提升透明度和可比性,帮助资本市场识别真正的绿色活动,让金融资源更精准地流向减排项目还有转型企业。 为了避免给企业带来过大负担,《气候准则》采用了“相称性原则”,允许不同规模资源情况的企业选择适配披露方法。财政部会计司有关负责人表示,这次试行是为了建立透明、可比、可靠的气候信息披露制度。 随着这个试行文件稳步推进并逐步向非上市公司和中小企业扩展,一个更加透明高效的绿色投资与转型市场环境有望加速形成。这不仅有助于提升我国企业在全球经济浪潮中的竞争力和话语权,也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注入了持久动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