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农膜质量专项抽检结果公布 两商家4批次产品不达标引关注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日前完成了2025年农用薄膜产品质量市级监督抽查工作,涉及全市生产领域和流通领域共60批次产品;此次抽检结果显示,产品质量总体状况存在一定问题,需要引起重视。 本次抽检严格按照国家和地方标准进行。抽检依据包括GB 13735-2017《聚乙烯吹塑农用地面覆盖薄膜》、GB/T 4455-2019《农业用聚乙烯吹塑棚膜》、GB/T 20202-2019《农业用乙烯-乙酸乙烯酯共聚物(EVA)吹塑棚膜》等国家标准,以及聊城市制定的《农用薄膜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抽检项目涵盖厚度偏差、厚度极限偏差、拉伸负荷、横断裂标称应变、直角撕裂负荷、透光率、雾度、初滴时间等八个主要指标,全面覆盖了农用薄膜的关键性能参数。 抽查结果显示,本次发现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阳谷县。阳谷县安乐镇明新土产杂品门市部和阳谷县安乐镇和生五金电器行两家销售单位销售的4批次产品不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具体不合格项目包括厚度极限偏差、平均厚度偏差以及拉伸负荷(纵、横向)等指标。这些指标的不符合直接影响农用薄膜的使用效果和使用寿命。 农用薄膜作为现代农业生产的重要物资,其质量直接关系到农民的种植效益。厚度偏差过大会导致薄膜强度不足,容易在使用过程中破损;拉伸负荷不达标则意味着薄膜的抗拉伸能力不足,在风力作用下容易撕裂。这些问题的存在,不仅会增加农民的经济损失,还可能影响农业生产的稳定性。 针对抽检中发现的问题,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依法对不符合标准的产品进行了处理。相关销售单位被责令停止销售不合格产品,并进行了相应的行政处罚。同时,监管部门将更加强对农用薄膜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的监督检查,督促其严格按照国家标准组织生产和销售。 从更深层次看,农用薄膜产品质量问题的出现,反映出部分销售单位对产品质量把关不严、进货把关不力的问题。一些销售单位为了追求利润,可能采购价格低廉但质量不达标的产品,最终损害了消费者利益。这提示主管部门需要改进市场准入机制,建立更加严格的产品溯源制度,确保流通领域的产品质量。 聊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表示,将继续加大对农用薄膜等农业生产资料的监督抽检力度,定期公布抽检结果,及时发布消费提示,引导农民选择符合标准的产品。同时,鼓励生产企业和销售单位建立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提高产品质量意识,为农业生产提供更加可靠的物资保障。

农用薄膜虽小,却关系农业生产大局。从抽检看,部分产品关键指标仍需提升。只有严格标准、强化监管、落实责任,才能确保农资质量安全,为农业绿色发展奠定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