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口俩爷们儿没证就把638棵树给砍了,结果被法院判了刑,还得赔人家53万多

海口俩爷们儿没证就把638棵树给砍了,结果被法院判了刑,还得赔人家53万多块钱的生态服务损失费。为了让荔枝结得多、效益好,这俩人把榕树、鹊肾树这些树全给砍了。虽然后来他们跑去“买碳汇”或者找工人干活来修复,但还是躲不掉法律的惩罚。最近海口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下来了,把王某某关了一年半缓期执行,还罚了1.5万元;吴某某也被判了10个月缓期一年,罚了1万元。两人还得给村里赔偿53万多元。 事情是这么来的:2007年11月,62岁的王某某年纪大了,就把地转包给他儿子名下的王某志了,这块地在秀英区永兴镇,一签就是30年。到了2022年10月,王某某怕地被人占了去种荔枝好赚钱,就找到吴某某商量合伙种树的事儿。两人说好王某某出钱又出地,吴某某负责技术和管理。 王某某先找人把地面上的杂物给清理掉,还让他儿子叫上吴某某帮忙雇人干活。吴某某找来了挖机师傅和当地村民,开始把地里的树全砍光。他俩心里也清楚砍树得先办证才行,但手续办下来太麻烦又怕耽误时间,就想着“先把树砍了再说”。结果直到把整片林子砍光了,许可证还是没办下来。 2023年6月27日,王某某去火山口林区派出所自首了;到了2024年12月13日,吴某某也去自首了。经过鉴定这块地属于规划林地,保护等级是IV级的商品林(地),不是公益林。现场看被毁了638棵树、75.5亩地、31.0931立方米的木材。 2025年2月有个鉴定报告说王某某他们把林子给毁了造成的生态服务功能损失有53.55万多元。后来王某某去签了《生态恢复造林协议书》开始种树。2023年12月23日初检时树苗成活率达到了85%以上,修复的面积比原来的大2.1倍、种树的数量比砍倒的多6.2倍;到了2024年3月22日再次检查时也通过了验收。 法官说了个理儿:砍树必须要有证这是死规矩不能“先上车后补票”。海口中院认为王某某雇人无证砍伐构成了滥伐林木罪;吴某某明知没证还帮他雇人砍树也是犯罪。最后根据情况分别判了他们刑罚。 法官还强调海南这么美的环境是宝贝不能乱破坏。“办证慢不代表能违法”,“来不及”不能当借口是法律意识淡薄。砍树必须先办证这是“铁规”,再急也得守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这道理大家都懂但还是有人为了钱冒险去做。 无证乱砍就像给青山划了道口子即使后来补种了恢复起来也得十几年甚至更久的时间受损的生态服务功能很难弥补回去。“先破坏后修复”如果能免罚那就是变相鼓励坏人去做坏事。几秒钟的事就要花十几年的时间才能长出来所以破坏生态的人必须要承担严重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