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个姐姐该不该分担医药费?儿子应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

这个老人收到120万的拆迁款,全部给了儿子。老人现在生病了,需要两个女儿承担医药费,而两个女儿都不愿意。老人躺在病床上快半年了,花了10多万,这一切都是儿子承担的。两个女儿都不愿出钱,因为她们觉得当初拆迁款没分给她们。 这一纠纷是从舅舅突然生病开始的。这次医药费每个月要1万多,加上请护工的费用。现在儿子和两个女儿争执不休,都不愿意承担全部医药费。他们只是偶尔来看看老人,把护工请过去专门照顾他。老人认为女儿们都不孝,有时候还骂骂咧咧的。他觉得自己当初不应该偏心,都应该分给点拆迁款。但当初舅舅就是不愿意分给女儿们一点。 拆迁款和房子是因为修高速公路占用了舅舅家的土地和田地而给的赔偿。国家给了120万拆迁款,还在县城郊区分给了两套房子。每套房价值20万左右。两套房子都给了大女儿和二女儿。剩下的钱都给了小儿子。小儿子买了车跑网约车,一个月收入不错。 现在的情况是:大女儿退休后在银行工作打扫卫生,收入不多。二女儿离婚后带着个女儿开服装店,收入刚好应付家庭开支。小儿子结婚后和舅舅住在一起,靠着120万拆迁款过日子。 大家都认为老人当初不该偏心把拆迁款全给了儿子。如果每个女儿能分到20万的话就不会有这么多矛盾了。 这次纠纷引发了大家对于子女责任的思考:到底该怎么分担医疗费用? 大家来评论一下吧:两个姐姐该不该分担医药费?儿子应不应该承担全部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