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隐报治安处罚银行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

不久前,一起让员工隐报治安处罚的案子经高级法院审理有了结果。那名叫周某的员工和山东济宁的一家银行签了无固定期限合同。这家银行早就有规矩,说是员工只要嫖娼就会被辞退或者开除。这规定是经过职工代表大会讨论过的,所有人都得学习。2011年9月,周某在休假时因为嫖娼被公安机关拘留十天还罚了款。他没把这事告诉单位。等到2017年,银行搞内部检查时,才发现了周某的这份违法记录。然后银行就拿2014年的处理办法说事,在问过工会意见后就把周某开除了。周某不服气,打官司打了好久。法院最后说银行做得没错。银行那两版规定都走了民主程序,都发给大家学习了,是合法有效的。对于那些以前发生但还没处理的违规行为,规定里也写着可以用现在的办法来管。 周某觉得自己在节假日犯错属于个人私事,不严重也不影响工作。但法院觉得嫖娼是法律不允许的事,违反了社会规矩和法律底线。银行作为金融单位对员工要求更高,把这种严重的错禁止并设定严重后果是合理的。周某的行为明显违反了规定。 仲裁阶段有人说银行拖了七年才处理不公平。法院说其实是因为周某自己没报。单位不知道情况当然没法处理。只要单位发现了马上就办了手续就行。法院还确认了银行在辞退前有通知工会和征求意见的过程。 一审、二审和再审的法官都认为周某严重违反了规定。银行按照规定办事程序没问题所以支持了银行。这案子给大家提了个醒:劳动合同不光看工作做得怎么样,还得看员工守不守规矩。隐瞒被处罚的事实就是不诚实。单位的规定一旦定了大家都得遵守。 这个判决告诉我们法律和制度不能随意碰。隐瞒和侥幸心理迟早会被发现并承担后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