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背景:消费维权意识提升与市场秩序规范并重 每年3月15日,国际消费者权益日的到来,既是对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的年度检阅,也是各地监管部门向社会公众传递维权理念、展示执法成效的重要窗口。近年来,随着居民消费水平持续提升,消费领域的新业态、新模式不断涌现,食品药品安全、金融消费权益保护各方面的投诉纠纷时有发生,消费者维权意识虽逐步增强,但依法维权的能力和渠道仍有待深入拓展。因此,基层市场监管部门的主动作为显得尤为关键。 二、举措:多部门协同,将维权服务送至群众身边 今年"3·15"期间,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局以"提升消费品质"为年度主题,统筹协调司法、公安、烟草、盐业、金融等有关职能部门,形成跨部门联动合力,共同开展系列宣传服务活动。 宣传方式上,此次活动突出"零距离"服务理念。工作人员深入辖区社区及沿街商铺,采取入户讲解、发放资料、现场答疑等多种形式,将食品药品安全知识、消费维权途径、金融消费权益保护等内容直接送达群众手中。活动期间,累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逾千份,受理群众现场咨询百余次,覆盖面广、参与度高。 在执法展示上,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局对近期执法行动中查获的不合格食品及假冒伪劣商品实施集中无害化销毁。整个销毁过程操作规范、全程公开,既向社会直观呈现了监管执法的实际成效,也对辖区内潜在的违法经营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进一步强化了市场主体的守法经营意识。 三、影响:凝聚社会共识,营造诚信消费氛围 此次系列活动的开展,在多个层面产生了积极效应。 对普通消费者来说,通过面对面的宣传讲解,群众对食品安全风险识别、金融消费陷阱防范、依法投诉维权等上的认知得到切实提升,有助于引导其树立理性、安全的消费理念,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对市场经营主体来说,公开销毁违规商品的执法行动发出明确信号:监管部门对违法经营行为保持高压态势,任何以次充好、以假乱真的行为都将付出代价。这对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环境具有重要的示范意义。 对基层治理来说,多部门协同参与的工作模式,打破了以往单一部门各自为战的局限,有效整合了行政资源,提升了综合监管效能,为构建"人人懂维权、户户讲诚信"的社会氛围奠定了制度基础。 四、对策与前景:持续强化监管,畅通维权渠道 阿鲁科尔沁旗市场监管局表示,"3·15"活动的结束并不意味着消费维权工作的阶段性收尾,而是新一轮常态化监管的起点。下一步,该局将持续加大日常执法巡查力度,重点聚焦食品药品、特种设备、网络消费等高风险领域,进一步畅通消费者投诉举报渠道,确保群众诉求得到及时回应和有效处置。 此外,该局还将深化与司法、金融、公安等部门的协作机制,推动消费维权工作向制度化、常态化方向发展,切实将消费安全防线筑得更牢、更实,为建设诚信阿旗、平安阿旗提供有力保障。
消费权益保护是一项长期工程,既检验监管能力,也衡量社会诚信水平。把维权知识送到群众身边,把执法成果公开透明,把部门合力落实到长效机制中,才能让"敢消费、愿消费、能消费"成为常态,推动高质量供给与高品质消费在良性互动中持续提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