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

3月16日,咱们从四川省科技厅那边了解到,为了减轻中小微企业创新的难度和风险,还有调动科研人员的积极性,这次特意推出了“先使用后付费”的科技成果政策。其实这个政策的主要目的是为了解决科技成果转化难,还有中小微企业创新实力弱的问题。四川省科技厅联合了教育厅、卫生健康委和市场监管局,一起制定了《四川省职务科技成果“先使用后付费”操作指引(试行)》。这个操作指引有四个显著特点。 第一,门槛低。中小微企业不需要先给钱,直接就能在约定范围里用科研单位的成果,做实验或者开发产品,这样门槛就降低了。 第二,流程顺。科研单位选好成果后就会公开披露,双方对接好签约后交付成果,合作方式灵活,全程规范高效。 第三,风险小。有保险产品分担市场和技术风险,科技人员也不用怕出什么问题。还有信用约束机制,企业如果不履约会被记录在案。 第四,激励实。单项成果许可合同实际到账金额累计达到50万元及以上的话,就可以认定为省级科技计划项目。服务业绩还会被纳入职称评定和绩效评价里。 这个操作指引执行下去以后,肯定能让成果转化得更快,推动我省的科技创新和产业创新深度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