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一回,顾客在试戴玉镯时,不小心把手镯摔出了裂纹。在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一起财产损害赔偿纠纷案子最近解决了。这事儿发生在2025年8月,市民刘女士在乌鲁木齐市一家玉器店里买玉器。刘女士拿起了一只很贵重的手镯准备试戴。店里的店员跟她明确说:“别拿手托,直接拿镯子。”可还是出了意外——手镯掉下来碰到了柜台玻璃上,立马就裂了。事发后,刘女士的同伴赵先生把他名下的车抵押给店主,还签了字表示愿意帮刘女士承担责任。店铺老板觉得柜台铺上了软垫做防护,所以这责任应该由刘女士来担。可是刘女士没听店员的话,还是拿着托架导致玉镯滑落受损。双方通过微信聊了聊,刘女士也承认是自己掉的,并觉得这事儿跟她的行为有关系。因为赔偿金额意见不统一,双方找了专业机构评估。结果显示,按照出事当天的价格算,玉镯值36.5万元。最后店主把刘女士和赵先生告上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人民法院。庭审时,刘女士说那个裂纹可能是原来就有的“暗裂”在试戴时露出来的。她还说商家作为卖玉器的老手,没给手镯弄防滑托盘或者亲自递过去这些安全措施。赵先生也表示自己的车已经解除抵押了,要是真要担责任也只是补充性的那种。 法院审理觉得,刘女士既然是成年人拿贵重易碎的东西得特别小心。她没听店员提醒还拿托架结果出了事。她主观上有大错儿,要承担大头责任。商家虽然铺了软垫还说了话尽到了基本责任,但毕竟那东西太值钱没再严格管理有点不足。所以定下来刘女士担90%的责,商家自己担10%的责。 按评估报告36.5万元的损失算下来,法院信了这个数。关于手镯原本有隐性毛病这个说法她没证据就不采纳了。最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判决刘女士赔32.85万元;赵先生在强制执行刘女士财产还不够的时候负责赔剩下的部分。现在这个判决已经生效了。(责编:廖婷婷 马春梅 审核:马悦 监制:余小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