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纪条例明确规范 对符合政策群众诉求消极应付属违纪行为 各地严肃查处推诿扯皮问题

问题现状: 近期中央纪委国家监委通报的多起典型案例表明,在基层治理中仍存在对群众合理诉求消极应付的现象。

重庆市万州区走马镇谷雨村原党支部书记林美雪等人对村民长期反映的"饮水难"问题置之不理,安徽省阜南县新村镇鑫建集村原党总支书记张龙擅自转租土地并推诿群众诉求,这些行为严重违背党的宗旨,损害群众切身利益。

制度依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第一百二十六条明确规定,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直至留党察看处分。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也着重强调要坚决反对官僚主义,切实解决脱离群众、消极应付等问题。

深层原因: 分析显示,此类问题多发源于三个方面:一是部分党员干部宗旨意识淡薄,存在"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消极心态;二是基层考核评价机制有待完善,重显绩轻潜绩现象仍然存在;三是少数地方监督问责力度不足,未能形成有效震慑。

整治成效: 2025年纪检监察数据显示,全国共查处联系服务群众中消极应付类问题9500起,处理11375人,其中党纪政务处分7516人。

这一方面反映整治力度持续加大,另一方面也表明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

各地通过建立快速响应机制、完善群众评价体系、强化日常监督等措施,推动党员干部作风持续好转。

未来展望: 随着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预计将重点推进三项工作:一是健全群众诉求响应机制,打通服务"最后一公里";二是运用大数据等技术手段提升监督精准度;三是深化以案促改,通过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教育。

专家指出,只有将制度约束与思想教育相结合,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作风顽疾。

群众利益无小事,干部作风连民心。

对符合政策的群众诉求消极应付、推诿扯皮,看似“拖一拖、躲一躲”,实则是在破坏党群干群血肉联系、侵蚀基层治理根基。

把纪律挺在前面,更要把责任扛在肩上、把问题解决在一线。

唯有以制度管人、以机制促办、以实效取信,才能让群众感受到公平正义就在身边、服务落实就在眼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