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安全机关规划源头防风险 涉密单位周边安全保护获新突破

问题——发展需求叠加空间变化,涉密单位周边出现“无形风险”。

记者从国家安全部了解到,近期某地在推进城中村改造、调整控制性详细规划时,拟将地块建筑高度上调,以提升土地利用价值并打造景观住宅。

由于该地块位于重点涉密单位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地方依规向国家安全机关征求意见。

审查结果显示,若按原方案建设,部分楼层将对涉密区域形成俯视角度,存在被观察、拍摄、窥探等失泄密隐患,风险具有隐蔽性、长期性和外溢性。

原因——城市更新提速与安全要素耦合不足,导致“只看经济账、忽视安全账”的偏差易发生。

近年来,城市更新、城中村改造进入加速期,规划调整往往围绕容积率、限高、景观界面等指标优化,追求提升土地价值与居住品质。

但在涉密单位周边,建筑高度、朝向、通视关系、出入口组织、物业管理等均可能与安全风险相互关联。

特别是高层住宅的自然高度优势,叠加无人机等技术工具的可得性,可能被别有用心者利用,造成“人在生活区、风险在视距内”的局面。

若安全审查滞后,隐患一旦随规划固化进入施工阶段,不仅整改成本高,还可能形成长期安全漏洞。

影响——把风险消除在规划源头,既护住国家秘密,也减少重复投入,形成统筹发展与安全的示范效应。

国家安全机关在接到征求意见后,围绕涉密单位保密情形、项目与涉密点位的距离关系、周边环境以及既有防范措施等开展审查评估,并对项目功能用途、建设方案、管理使用方式等进行系统研判。

通过实地勘测等工作发现,未来住宅楼一定高度以上住户对涉密单位存在俯视通视,构成潜在泄密通道。

基于评估结论,国家安全机关提出针对性安全防范要求,指导建设方案调整为依次降低楼栋高度,避免直视保密区域。

该做法将重大隐患止于规划端口,避免后期拆改返工,减少社会成本,也体现了在城市发展中同步守住安全底线的治理思路。

对策——依法依规把“安全因素”嵌入规划建设全流程,形成可操作、可监督的闭环机制。

国家安全机关提示,《中华人民共和国反间谍法》明确,在重要国家机关、国防军工单位和其他重要涉密单位以及重要军事设施周边安全控制区域内新建、改建、扩建建设项目的,由国家安全机关实施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

依据《涉及国家安全事项的建设项目许可管理规定》,县级以上地方政府在编制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等有关规划时,应充分考虑国家安全因素与已划定的安全控制区域,依法征求国家安全机关意见,由国家安全机关提出规划、建设方面安全防范要求。

业内人士认为,落实上述要求,关键在于“前置、细化、协同”:一是把征求意见关口前移至控规、专项规划和方案比选阶段,避免风险随指标固化;二是将高度控制、通视遮挡、外立面材质、公共空间组织、物业与人员管理等转化为可量化、可验收的措施;三是建立规划、住建、自然资源、属地街道及涉密单位之间的联动机制,做到问题早发现、措施可执行、责任可追溯;四是对新技术带来的风险保持动态评估,推动管理手段与风险形态同步更新。

前景——在更高水平的安全保障下实现高质量发展,将成为城市治理的重要方向。

随着城市空间形态向高密度、立体化演进,涉密单位周边风险呈现更强的综合性与技术性。

把国家安全审查嵌入规划建设流程,不是对发展“设限”,而是为发展“校准”,通过制度化手段把不可见的安全隐患变成可识别、可管理的风险清单。

下一步,各地在推进城市更新、产业导入与重大项目建设时,有必要把安全控制区域管理要求纳入规划编制规则、技术审查标准和项目审批流程,推动形成“同一张图上统筹发展与安全”的实践路径,更好实现发展与安全的动态平衡。

这起看似寻常的规划调整案例,折射出新时代国家安全治理的深刻变革。

从被动应对到主动防控,从事后处置到源头治理,国家安全机关正在通过专业化、法治化手段,为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基石。

在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的进程中,如何将安全基因更深融入城市发展肌理,这既是治理能力的考验,更是统筹发展与安全的时代命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