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十五五"节水目标确立:2030年万元GDP用水量降10% 节水产业规模突破1.2万亿

水资源短缺与用水结构性矛盾并存,是我国长期面临的现实课题。

近年来,部分地区水资源禀赋先天不足,叠加城镇化推进、产业升级和极端天气影响,用水需求的刚性与供给约束更趋突出。

面向“十五五”,节水工作从“控总量、降强度”进一步转向“以制度促约束、以技术提效率、以产业扩供给”的综合治理路径,强调把节水作为解决水资源短缺问题的优先选项。

问题方面,节水的核心压力集中在三类领域:一是经济社会发展与水资源承载能力不匹配,水资源严重短缺地区和水资源超载地区的矛盾更为尖锐;二是农业仍是用水大户,灌溉效率提升空间较大,现代化灌区建设与精细化用水管理仍需加力;三是非常规水等替代水源利用潜力尚未充分释放,部分城市再生水管网和末端利用体系不完善,矿井水等特殊水源的处理与资源化利用仍存在技术、成本与机制掣肘。

原因上看,水资源约束是客观基础,管理与技术短板是关键变量。

一方面,区域水资源时空分布不均,流域间、季节间差异显著;另一方面,用水计量、定额管理、价格机制与绩效考核在一些地方和行业落地深度不一,节水投入的收益回收周期较长,社会资本参与积极性受影响。

此外,部分行业节水技术改造涉及生产线升级与工艺调整,既需要标准引领,也需要融资工具与服务体系支撑。

影响层面,节水不仅关系水安全,也直接影响粮食安全、产业安全与生态安全。

用水效率提升可为稳增长拓空间,为新型工业化与城市更新提供水资源保障;非常规水扩量与再生水利用提质,有助于缓解缺水地区供需矛盾,降低对常规水源的依赖;黄河流域矿井水等资源化利用提升,则对改善区域生态、推进绿色转型具有现实意义。

可以预期,节水工作越往后推进,越体现为精细化治理能力、系统化工程能力与市场化机制能力的综合比拼。

对策方面,“十五五”总体目标给出了更具指向性的量化路径:到2030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2025年分别下降10%以上,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达到0.60以上;节水产业规模超过1.2万亿元,非常规水利用量超过300亿立方米;在水资源严重短缺和超载地区,再生水利用率达到30%以上;黄河流域矿井水利用率达到70%以上。

上述指标既覆盖“降强度”,也强调“扩替代”,同时用产业规模的“硬指标”引导形成可持续投入与技术迭代。

从既有基础看,“十四五”节水成效为“十五五”目标落地提供了重要支撑。

在经济总量持续跃升、粮食产量连年丰收的背景下,全国用水总量实现零增长。

初步统计显示,2025年全国万元GDP用水量、万元工业增加值用水量较“十三五”末分别下降约20%和25%;农田灌溉水有效利用系数由0.565提升至0.583;非常规水利用量较“十三五”末增长超过九成。

这些数据表明,通过制度约束与技术进步的叠加效应,节水能够在保持发展质量的同时释放更多水资源空间。

制度建设方面,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体系加快完善。

长江保护法、黄河保护法对节水作出专门规定,《节约用水条例》施行,多地同步制修订节水法规或部门规章。

用水总量和强度双控目标分解到省、市、县三级,“单位地区生产总值用水量”等指标纳入综合绩效评价体系,节水考核逐步从“部门事项”转为“治理硬约束”。

与此同时,水预算管理试点从流域、省域、市域、县域多层次推进,中央资金支持相关体系建设,体现出以预算化、清单化方式强化用水约束的改革方向。

水资源的节约和高效利用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

"十五五"时期节水目标的确定,既是对"十四五"成就的巩固和深化,也是对新时代水资源管理工作的新要求。

面对日益紧张的水资源形势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迫切需要,我们要以更大的决心、更有力的举措,推动节水工作从被动适应向主动引领转变,从单一管理向综合施策转变,从追求规模向追求质量转变。

只有这样,才能在确保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同时,切实保护好这一最宝贵的资源,为子孙后代留下一个水清、水足、水安全的美好未来。